1. 该项目申请对象为0-14周岁患有白血病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

2. 申请表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申报,并由省级红十字会将相关信息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4. 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5. 通过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在中国红基会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人监护人寄发《资助告知书》。请申请人监护人注意查收、领取。

6. 患儿监护人收到《资助告知书》后,须按其要求签署回执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手续合格后才能获得资助;

7. 小天使基金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对已获得一次救助的患儿不受理重复申请社会定向捐助患儿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的白血病患儿 

8.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中国红基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9. 申请人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获得救助的申请人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为配合基金宣传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并同意使用申请人照片、影像等资料。

11.未尽事宜请联系长治市红十字会,联系方式:0355-2021503。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法》印制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