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2年,长治市残联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取得了新的进展。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度完善

  长治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新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继续贯彻《长治市残联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建立了2012年新版《长治市残联保密审核制度》、《长治市残联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长治市残联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二)规范流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印制了《长治市残联信息公开申请表》,方便公众通过“一门式”窗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

  (三)拓展措施

  为了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市残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新建设门户网站,注册符合中残联要求的公益域名,增加网站容量、加强网站功能,进一步缩短更新速度,通过网站供公众查阅,方便公众准确理解有关政府信息。

  二、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信息类信息3条;法律政策类信息2条;决策类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便民服务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条。

  1、机构设置

  公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主要领导及分工、管理职能、联系方式、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责和联系方式。

  2、法律依据

  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重大决策

  涉及人民群众出行、社会发展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政府规章规定。

  4.工作动态

  为了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市交通工作,进一步公开便民服务事项和交通日常工作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残联公众信息网,利用网络手段可综合性、多角度、全方位的介绍长治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方面的最新权威性新闻、信息;二是通过残联内部刊物《残联通讯》,刊登各类新闻、信息上千篇。

  三 、工作人员

  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人。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其他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复议、诉讼和申诉。

 

 

  长治市残联人联合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