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残联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基本保障、更高质量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以精准化的理念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继续保持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势头。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1、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市残联党组全面安排部署市残联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也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支部书记带头做的组织架构。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环节步骤,筹措资金购置发放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必读书目200本,对退休老党员开展送书上门并提出具体学习要求,为市残联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2、学习研讨收获颇丰。在学习教育中,牢牢抓住县处级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坚持每周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组织学习必读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学习理解。在学习方法上,采用领学与研讨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由党组成员轮流领学主要篇目,帮助大家更加深刻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历任主要领导人的历史功绩、重要论述等;通过研讨发言,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工作生活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进一步深化认识、净化心灵;组织党员干部赴黄崖洞兵工厂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教育洗礼,达到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崇德、学史力行的效果。

3、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明显一是继续加强对残疾人证办理的核发管理,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针对当前跨区域办证需求逐年增多的实际,市残联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主动与省残联对接协调,坚持市县两级上下联动,组织各县区残联业务培训和实操训练,指导配备了高拍仪等设备,有效提高了县区残联办证效率和经办人员操作技能。截至目前,通过“跨省通办”系统共办理残疾人证19个。推动上门办证服务,为3629名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残疾评定上门服务。二是发放就业奖励金,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和集中居住就业残疾人企业,开展了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一次性下达各县区扶持资金64.7万元,帮助自主创业残疾人和助残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开展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访视活动,分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带队,对12个县区上报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访视,落实帮扶经费16.5万元,帮助残疾人精准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了残疾人对党的政治认同。四是组织开展义诊和捐助活动。在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前夕,市残联协调有关医院为残疾人开展了大型公益免费义诊和体检活动,联合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和市云峰医院为市福利院孤残儿童现场进行肢体矫治筛查,并赠送了坐姿椅、助行器等基本辅助器具。

(二)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完成康复服务工作。

1、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政府民生实事5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我市目标任务4560名(其中,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200名,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3800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560名),占全省指标总数的9.62%。截至2021年底,共为279名0-6岁初筛阳性儿童进行了残疾筛查和诊断,完成率139.5%;为6199名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完成率为163.13%;为761名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完成率为135.89%。民生实事总体任务完成7239例,完成率158.75%,提前超额完成本年度下达任务。

2、稳步提升精准康复服务率。今年我市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目标是确保全市精准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全市有基本康复需求残疾人13106名,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区通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辅助器具配发,共为1274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97.21%。有辅具器具需求的残疾人7641名,已提供辅具适配7490名,适配率达到98.02%。此外,还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8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假肢装配和0-14岁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包括假肢装配、轮椅发放等),为421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3、不断强化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各县区残联康复工作人员和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参加中、省残联线上线下各类康复培训,结合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有关残疾人节日,邀请康复领域相关专家讲授专业康复知识,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康复工作推进暨业务座谈会,集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康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丰富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康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项目带动,残疾人教育就业有序推进。

1、实施残疾人托养项目,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为全市625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中,首批中央财政资金“阳光家园计划”395名托养服务任务、第二批省彩票公益金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230名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数据库录入。

2、开展助残扶贫项目,持续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围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目标,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组织420名有就业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实施省彩票公益金助残扶贫项目,投入资金75万元,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对125名残疾人进行产业帮扶。对残疾人边缘易致贫户、易返贫户,配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全市共排查出可能新增的返贫残疾人家庭209户,已经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市乡村振兴局,开展了常态化扶持工作。

3、实施残疾人助学项目,配合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35名,部分县区还积极自筹资金,扩大助学工作覆盖面(其中,潞州区发放5.5万元资助19人,长子县发放41.8万元资助55人,实现了应助尽助)。协调配合市教育局,建立了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评估入学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97.35%。

(四)坚持助残惠残,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1、残疾人维权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完成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48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照每人每车26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9.048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投入301.15万元,完成无障碍改造607户(其中,国家任务159户,资金103.35万元;自筹448户,资金197.8万元)。三是积极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主动热情做好日常信访和重要节点信访接待工作,热点敏感、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实现“清零”;“七一”期间做到了信访情况日报及24小时值班,完成“12385”热线和“12345”归并工作,全年接待来访、咨询187批次187人次,妥善处理信访函件4起,完成法律救助案件22起,截至目前,全市残联系统没有发生一例重大信访事件。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借助“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相关法律;配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深化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六部门印发了《长治市深化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有序展开。一是扎实开展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市县残联分级督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全市持证残疾人116916人,实际填表110572人(其中,入户调查110572人,电话调查2098人)。查无此人、已搬迁、空挂户、外出、注销、迁移中共6344人。App采集110813人,采集率98.35%。二是着力推动残联改革落地生根。联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两委”换届为契机,推动村(社区)残协全覆盖,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不断提升残联组织建设和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各类残疾人参加朗诵比赛、公益摄影展,极大地丰富了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3、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精彩纷呈一是残疾人事业宣传成效明显。紧紧围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等活动节点,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大规模宣传报道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致富典型或能工巧匠;评选展示有关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或爱心人士扶残助残的照片或视频;连续播放优秀残疾人自强脱贫专题片。二是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组织全市残联系统积极参与“我与残疾人保障法”征文活动,共征集稿件23篇,通过筛选评比,上报省残联12篇。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为主题,通过“共享芬芳,放飞梦想”朗诵活动,从22份稿件中择优遴选了8份参加省残联评选,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优秀奖3名。扎实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安排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襄垣县、长子县等6个县区,按照每户500元标准,组织24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了以“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和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

(五)坚持突出亮点,创优争先工作取得新成绩。

1、2021年7月,长治市人民政府残工委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市级单位被国务院残工委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潞州区常青街道残联专职委员王晓丹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2、2021年9月,山西振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益民公司、长治市潞锦工贸有限公司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山西省‘十三五’扶残助残爱心企业”。

3、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今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6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了89元,实现了“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提标扩面”。

4、2021年10月,我市7名残疾人运动员和25名特奥运动员代表山西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6金22银10铜,为全省争得了荣誉,受到省残联高度评价。

5、组队参加山西省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市参赛的71名特奥运动员,获得24枚金牌、19枚银牌、7枚铜牌的好成绩。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残疾人保障金使用比例较低。2021年,我市共征收残疾人保障金2186.4万元,目前申请使用673.74万元,使用比例仅为30.82%。与周边地市和西部一些地区相比,使用比例偏低,残保金作用发挥有限,直接制约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建议加大残保金的使用比例,增强地方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应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

2、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协作需要加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教育等服务,往往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比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的问题,虽然多次协调相关部门,政府也在不断跟进,去年省人大执法检查期间也对这一工作进行了督查,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落实,但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周边的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都已经实现。

3、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氛围不够浓厚。虽然有许多爱心企业加入了助残扶贫的队伍,但在带动残疾人就业、接收残疾儿童入学、关爱残疾人生活等方面做的仍不够多,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氛围尚未形成。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全力保障政府民生实事按期完成,不断加强全市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定点机构管理,会同民政局、卫健委对定点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出台政策,对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给予货币化补贴。

二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助残扶贫、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托养服务、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着力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三是全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足额发放,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聚焦残疾人群体突出问题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汽车驾驶补贴发放工作,努力为残疾人汽车驾驶培训提供便利。

四是奋力加强残疾人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残联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创建,确保2022年底实现村(社区)残协全覆盖。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持续深化违规持有残疾人证问题清理,巩固跨省通办成果。联合卫健部门,继续规范评定机构管理。做好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加强数据运用和成果转化。

五是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工作。广泛开展“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残疾人文化周”等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典型代表,举办长治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推进残疾人文化“五个一”进家庭,加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特艺人才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