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小学生中午接送难、午餐保障难的问题,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教〔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决定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做好“放心午餐”工程及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作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推进“双减”试点、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参与的午餐服务管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学生为本,安全健康。将学生身心安全健康作为推进“放心午餐”工作的首要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创造条件,着力保障学生午餐放心安全、营养健康。

——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社会企业多元参与,全面提升“放心午餐”工程的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

——因地制宜,自愿选择。学校根据县情、校情科学选择校内午餐模式。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和需求,坚持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

——智慧管理,强化监督。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流程监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参与学校食堂监督。

——整合资源,创新模式。积极探索供餐、午休及午间活动管理模式,整合周边优质资源参与学生服务,将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管理作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

三、工作目标

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市有需求的城区小学提供校内午餐全覆盖。

四、服务内容

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包括提供校内午餐、午休(含午间活动)服务两项内容。

(一)午餐服务。以学校为实施主体,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午餐服务模式。

1.学校食堂供餐。有食堂或可以新建食堂的学校,按照安全、健康、营养、非营利的原则,引入“智慧食堂”管理模式,打造“明厨亮灶+互联网”,提升校园服务保障能力,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放心午餐”。

2.企业辅助配餐。暂不能实现食堂供餐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市场、发改等相关部门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将招标结果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按照安全第一、服务最佳、距离最近、成本最小、“中央厨房”优先的原则,在中标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学校膳食委员会要定期对供餐服务企业进行评议,及时淘汰替换服务不达标的企业。

(二)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实施“放心午餐”的学校,在午餐后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内午休、午间活动等服务,优先满足学生午休需求。午休以教室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优先给学生配备具有午休功能的可调节课桌椅、折叠床(椅),或使用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午休。午休应男、女生分开安排,由同性别的教师进行管理。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丰富学生午间学习生活。午休及午间活动期间,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组  长:景普秋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宋海浪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玉书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晓青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刘利斌  市发改委副主任

          韩 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朝荣  市卫健委副主任

          李杜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王晓青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发展中心主任王禹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总体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标准,推进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掌握推进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

六、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总体协调工作,对学生作息时间调整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做好学生“放心午餐”工作;牵头组织市直学校集中配餐服务企业招标工作;建立全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引入“智慧食堂”等现代化管理模式;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教职工参与午餐(主要指企业配餐时的管理)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的收费标准。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教师及食堂服务人员所需经费。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并推行集体用餐配送标准,对拟建立“中央厨房”的供餐企业进行事前指导和风险评估,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学校用餐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供餐企业和学校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供餐企业和学校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学生“放心午餐”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放心午餐”配送餐车辆的正常通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支持。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负担,各县区可根据本级财政情况,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适当补贴。学校教职工参与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的人数根据实际参与“放心午餐”工程的学生人数确定,劳务报酬从教师增量绩效中解决,严禁另行收取费用或从收取的餐费中截留、挪用。学校食堂按非营利性原则收取餐费并建立专账管理,保证餐费全部用于学生午餐。配餐企业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生午餐收费标准经公示后供学生、监护人选择,餐费统一由银行代收代管。

(二)严格安全监管。各县区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管理人员陪餐制度,加强对供餐企业资质、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收费标准等的严格监管。学校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准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实现食堂操作规范化,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依照职责履行责任、优化服务、加强监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放心午餐”工程。各学校要把“放心午餐”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供餐学校和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餐具清洗、消毒等设施,用餐前后全程做好餐具的清洁、消毒、回收、存放等环节工作。同时,应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不得发放和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饭盒等非再生利用的餐具。

(四)科学营养供餐。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健全营养配餐制度,公开公示就餐食谱,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从思想上自觉养成节约光荣的好习惯,从行动上自觉养成摒弃浪费的好行为。

(五)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从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救治和管控,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做好舆情管控,并逐级报告。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的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深入宣传“放心午餐”相关政策及措施成效。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全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中学校“放心午餐”工作可参照此方案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图文解读:《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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