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年)》《长治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10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发挥上市挂牌企业对区域经济转型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目标,紧抓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重大机遇,积极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通过五年的持续努力,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上市发展。力争实现以下上市挂牌目标:

  (一)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山西股权交易中心——长治板块”,年均挂牌企业不少于50家,到2025年,总数达到500家;股份制改造企业达到500家。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到2025年,新增7家,总数达到10家。

  (三)主板(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增5家,总数达到8家。

  (四)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到2025年,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500亿元,年度直接融资占全社会融资总规模比例达到30%以上,股权与债券融资均衡发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企业上市信心。广泛宣传、专题培训、外出考察、业务指导、解决问题相结合,引导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模式和典型案例等。在“长治金融大讲堂”开设“企业上市”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持续进行上市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和讲解。开展走进“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活动,让企业家与交易所专家面对面沟通交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赴市内外优质上市公司参观学习,请上市公司负责人言传身教,激发企业上市意愿,增强企业上市信心。

  (二)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基础培育。加大上市挂牌工作的源头培育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小升规、规改股”。围绕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六新”企业设立企业股改清单,完善上市资源储备。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参与股改并增资扩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分层管理。照省政府办公厅《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设立和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8〕47号),对全市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优质企业进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对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大数据融合创新、半导体、现代生物医药等“十四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的企业优先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常年保持在100家左右,不断储备优化拟上市资源。每年从后备资源库中精选3-5家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并授予“长治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牌匾。

  (四)出台支持政策,加大上市挂牌扶持力度。对进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进展台账,鼓励银行、担保、征信、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健全完善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等支持政策,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税收、土地、投资、奖励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大激励和扶持力度。建立企业推送机制,定期向发改、工信、科技、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公布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推动各类政策和资源聚焦倾斜。

  (五)强化分类指导,提升上市挂牌成功率。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对应的板块上市挂牌,形成合理的发展梯队。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搭建内部上市工作班子,帮助引荐优质中介机构,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帮助企业做好改制工作,对照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强与省证监局和参与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工作质量,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制作申报材料,精心安排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

  (六)实施最优服务,打造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晋政办函〔2018〕63号),将企业上市挂牌相关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政务大厅(中心)服务事项,对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确权、土地、环保等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与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中心、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协调联系机制,为市内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提供全链条、多方位、专业化的培训、咨询和金融服务。搜集全国知名风投、创投、保荐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做好更新,促进企业与各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为各方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便利。四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办法妥善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

  (七)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夯实上市工作基础。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晋金发〔2019〕37号),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助推县域经济振兴崛起,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与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现“十四五末”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全覆盖;开展县域工程示范县评选工作,对金融要素集聚、上市氛围浓厚、带动效果明显的示范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县域工程工作推动机制,出台专项政策、建立目标台账、明确专班专责、构建良好生态,尽快形成县域企业上市挂牌梯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对辖区资本市场发展做出统筹安排,及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挂牌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从2021年起,市政府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将定期组织落实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督导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存在问题。对在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影响全市进度的要严肃追责。

  

长治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10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挂牌倍增计划,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发挥上市挂牌企业对区域经济转型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以下10条措施:

  一、建立上市挂牌协调服务机制

  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

  将企业上市挂牌相关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政务大厅(中心)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确权、土地、环保等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积极办理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和证明。

  二、建立动态化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基本思路,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以下简称“后备企业”)名单每半年更新一次,常态保持不低于100家,对入库的企业实行分层管理、分类指导、跟踪服务。

  三、享受土地优惠政策

  后备企业在股改过程中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为企业办理有关土地使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后备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相关部门应优先安排立项、优先解决建设用地指标。

  后备企业在股改过程中涉及的原行政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享受最低地价。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设备、车辆、企业用水权、用电权、用气(热)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办理过户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办理,在本级权限范围内免收有关费用。

  存在下列情形,补缴的相关税款视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以一定的方式由市、县政府在企业上市后奖补给企业或个人:

  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因收购、兼并等原因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款;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经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增值部分,需要依法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增资扩股时,以股金分红形式以及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备企业完成股改后每年产生的税收,按股改前一年上缴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在正式上市前实行三年扶持政策,每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增长部分。

  五、享受稳岗补贴优惠政策

  鼓励已股改的后备企业因上市挂牌进行兼并重组时,尽量减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政府可进行稳岗补贴。

  六、设立企业上市挂牌引导基金

  依托长治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等发起设立企业上市挂牌引导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后备企业上市挂牌。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完成股改的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有融资需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担保和费率优惠,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

  八、实行上市挂牌分级奖励

  除落实省政府有关奖励政策外,实行以下分级奖励:

  对完成股改的后备企业,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后备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培育板”“晋兴板”挂牌,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由市财政给予165万元一次性奖励;后备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市场上市,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由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以上奖励政策可累计享受。

  九、积极引进上市挂牌公司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至长治市辖内且正常生产经营的,由市财政给予165万元落户奖。

    对在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至长治市辖区内且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引进的上市公司迁入我市前两年内无退市风险提示,并对市政府做出必要承诺,经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享受此政策。若企业违反承诺将奖励资金退回。

  十、完善中介服务

  严格筛选中介机构,鼓励优质中介机构先行提供优质服务,事后收费。

  本措施适用范围为在实施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期间的上市、挂牌及迁入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文件如有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图文解读:《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1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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