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40096/2020-07676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31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20〕48号
- 主 题 词:焦化产业布局意见 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焦化产业布局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长治市焦化产业布局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长治市焦化产业布局意见
一、产业发展现状
(一)企业情况
我市现有独立法人焦化企业22户,均为规模以上企业。其中,独立焦化企业19户、钢铁配套焦化企业3户;地方国资企业6户,民营企业16户。
(二)产能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成焦炉项目25个,建成产能2199万吨。其中,独立焦化企业产能1892万吨,钢铁配套焦化企业产能307万吨。
(三)装备水平
已建成产能中,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大机焦产能963万吨,占比44%;炭化室高度4.3米普通机焦产能1056万吨,占比48%;清洁热回收焦炉产能180万吨,占比8%。
(四)区域分布
全市焦化企业分布在沁源、沁县、襄垣、屯留、潞州、潞城、黎城、壶关八个县区,形成了潞城、襄垣、屯留等千万吨级和五百万吨级焦化产业集群。
(五)化产延伸
目前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精制加工三大产业链初加工能力已形成规模,精深加工涌现出费托合成油(蜡)、己内酰胺等高端产品。
全市已建成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3个,产能6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2个,产能1.6亿立方米/年;焦炉煤气联产合成氨项目2个,产能22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3个,产能5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2个,产能21万吨/年。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现有产业集群发展为基础,突出抓好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装备水平,加强企业智能化应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做深做精化产链条,协同推进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系统布局、科学发展原则。坚持逐步改善城市规划区周边敏感区环境,科学规划产业发展路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资源禀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容量要求,以焦化产业现状为基础,合理布局全市重点焦化园区,形成园区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发展体系。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严禁新、改(扩)建焦化项目。
二是坚持整合重组、集聚发展原则。全市焦化产业通过产能置换、联合重组等方式,将现有产能进一步向重点园区和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以重点园区为载体、优势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智能发展原则。各企业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改造升级投入,确保技术装备水平、环保治理水平、运营管理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焦化产业集群培育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焦化产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和新建焦化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深度融合工作,加速焦化全产业集群发展。
四是坚持资源节约、绿色发展原则。各类焦化企业和园区要坚持集约化发展,科学设计、高效利用焦煤资源和水资源,建设园区污水集中处置中心;以绿色工厂和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标准,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煤气、焦油、粗苯的高效利用和就地集中转化,提高焦化产业产品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布局规划
严守“三线一单”,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按照国家批准的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科学布局焦化项目,确保焦化产能向产业优势明显、环境容量充足、水资源承载能力允许的地区和园区转移。
(一)重点园区布局
全市焦化产业布局以潞城、襄垣、沁源三个焦化园区为主、黎城钢铁产业基地配套焦化为辅的“3+1”产业布局模式。潞城焦化园区布局在潞城经开区内东区和西区两个片区,襄垣焦化园区布局在襄垣经开区内富阳和王桥两个片区,沁源焦化园区布局在沁源经开区内新型煤化工产业片区和李元循环经济工业园区。3个重点焦化园区产能规模达到2000万吨以上,其中潞城园区达到1000万吨以上,襄垣、沁源园区分别达到500万吨以上。引导、支持全市钢铁企业通过产能置换、股权合作、产权流转等方式重组整合后,在黎城集中建设1000万吨钢配套400万吨焦化项目。
(二)产业及化产深加工发展方向
潞城以潞宝集团、潞安焦化项目为依托,延伸发展焦炉煤气-费托合成蜡-润滑油、焦炉煤气-甲醇-己内酰胺-尼龙新材料等高端产业链。襄垣及沁源开发区以鸿达、金烨、通洲、祥源等重点焦化项目配套焦炉煤气制LNG,打造清洁能源生产供应基地;同时以沁新集团特种铸造焦生产为依托,打造全国最大特种铸造焦和岩棉用焦生产基地。
(三)装备要求
1.焦炉主体装置:新建常规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焦炉生产规模≥100万吨,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并配套建设化产深加工项目。
2.化产深加工装置:焦炉煤气制甲醇单套生产能力≥1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单套处理无水煤焦油能力≥15万吨/年;苯精制采用加氢工艺单套处理粗(轻)苯能力≥10万吨/年。
3.环保设施:焦化生产企业要同步配套煤(焦)储存、煤粉碎(筛分)、装煤、推焦、(干)熄焦、筛焦、焦转运、硫铵干燥等抑尘、除尘设施;干熄焦、焦炉烟囱等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源,要按照环保要求配套脱硫或脱硫脱硝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四)打造智能化焦化工厂
持续深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焦化企业的应用,提高焦化企业在生产运行、在线监测、营销服务、物流储运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新建焦化项目要同步设计、建设、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散控制系统(DC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产品数据系统(PD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焦化生产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实现两化深度融合。
(五)环保及其它要求
园区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水资源利用有关要求。同时,各重点园区和项目要严格遵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满足当地环境及水资源承载力和能耗指标、水耗相关要求。
四、推进措施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襄垣鸿达、潞宝焦化、通洲集团、潞安焦化、祥源煤化工等重点焦化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月调度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焦化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在规划、土地、环保、水资源、金融等方面出台相关市级配套政策,对焦化项目给予支持。同时配套市级焦化项目技改资金,集中支持焦化重点园区项目建设。
(三)依法依规强化约束。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标准化管理,积极申请《焦化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大力推进绿色焦化示范企业认定,依法依规从企业装备水平、生产管理等方面加强约束,规范企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