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长治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精神,结合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体育长治、健康长治、文明长治”为目标,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健身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让体育的多元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美丽幸福长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8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覆盖比例达到90%以上,国民体质达标比例达到90%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和县城社区10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初步实现健身设施便利化,体育组织规范化,活动赛事全民化,健身运动生活化,体育消费常态化,体育服务多元化。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地位凸显,占GDP比例达到1.8%。 

  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覆盖比例达到92%以上,国民体质达标比例达到92.5%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域、服务全民、资源共享、全程保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产业占GDP比例达到1.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推进管办分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体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体育行政部门同所属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权责,积极创造条件,坚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公开方式,逐步把运动项目的规划管理、赛事组织、行业标准制定与认定,以及相关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等职能交由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担。(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除特别指出的外均需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重点扶持足球协会、篮球协会、网球协会等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创新协会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权责事项,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经营实体模式。继续加大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帮扶力度,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组织机构同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推动体育场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功能改造、机制改革。深化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鼓励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协作经营等方式交由企业运营管理。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建立体育场馆安全等级评价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配备标准,提升体育场馆安保专业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4.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优化体育赛事安全许可及道路、水域等行政审批流程,定期公布赛事目录,制定办赛指南,明确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大型赛事多部门“一站式”服务机制。完善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推进赛事安保社会化、市场化、科技化,落实承办者安全主体责任和经营场所安全责任,降低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 

  (二)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5.落实已有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化运营。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拓展体育消费企业信贷业务和金融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长治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促进体育消费

  8.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完善鼓励消费政策。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出台鼓励体育消费举措,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地兴建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双创基地,拓宽体育消费空间。鼓励各地建立向社会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劵机制,引导群众开展健身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积极营造健身氛围,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黏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办好学校春秋季运动会,开展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联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1.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2.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区严格按照室外体育用地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人均不得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服务中心、市体育局) 

  13.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向纵深发展。建设体育与旅游、康养、休闲、文化、教育、商业等融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开展全民健身提质工程,加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冰雪等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实施移民新村体育设施精品工程,加大农村废旧体育器材的更新维护力度。全面落实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任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体育局) 

  14.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免费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向社会开放的需要,确保建成后可同步向社会开放。出台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5.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支持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及个人投资兴建便民休闲体育健身服务场所和体育产业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五)提高体育产业服务水平

  16.建设体育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建设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支持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构建开放共享、多方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公共创新平台,推动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长治市体育服务平台融入“智慧长治”平台建设,推动体育政务管理、公共体育服务、竞技运动训练、体育产业等四个领域的业务、数据、技术融合,努力构建管理高效协同,服务普惠便捷,技术数据共享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为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服务,为市民参加健身活动和扩大体育消费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和引进。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体育类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用品研发、赛事策划运营、场馆运营、体育品牌营销等专业人才;加强校企合作,鼓励高校和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市县两级体育运动学校教学训练水平,努力把市体育运动学校办成培养实用型体育人才的中职院校,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吸引高层次竞技人才、教育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来我市创业和发展。我市体育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18.强化智力和技术支撑。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及时监测体育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开展全市体育产业名录审核及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建立体育资源数据库。健全行业检测评价机制,适时发布产业运行数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19.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推动体育赛事职业化。丰富体育赛事供给,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不断释放体育消费活力。大力发展群众普及程度高的运动项目,广泛开展游泳、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运动项目的技能培训和等级评定,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太行山水资源优势,围绕马拉松、山地越野、自行车、攀岩、轮滑、航空、汽摩等运动项目,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培育一批运动休闲小镇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普及冰雪运动,推广滑雪、滑冰、冰球等运动项目,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馆。鼓励有条件的运动项目举办职业赛事,合理构建职业联赛分级制度,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支持智能体育赛事发展,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活动,形成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七)促进体育多元融合发展

  21.推动医体融合发展。探索医体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医院设立运动医学专科,开展运动康复治疗。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将符合国家规定的运动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普及健身知识,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体育局) 

  22.加快体教融合发展。全面落实《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推动各类运动项目进校园,持续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完善教育与体育部门联合办赛竞赛体系,以游泳、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运动项目为重点,积极争取将教育部门举办的校园赛事纳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体系。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项目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23.推进体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山水旅游资源丰富优势,鼓励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结合传统节庆活动、法定节假日举办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因地制宜开发徒步、骑行、登山、滑雪、攀岩等体育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 

  24.深化区域融合发展。积极融入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及我市体育活动“一县一品”优势,举办太行国际登山节、上党国际红色马拉松等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强化体育交流合作,举办足球等运动项目交流赛,构建城市间合作交流平台,共同申办举办重大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 

  (八)培育壮大体育市场主体

  25.鼓励建设体育服务载体。支持建设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产业孵化基地、体育综合体项目,推进建设规划科学、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形成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省、市三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6.引导体育产业升级。做大龙头企业、培育创新企业,认定一批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鼓励制造企业科学布局产业链,依托主业发展体育服务业。支持体育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项目,按相关政策享受奖励和扶持。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体育企业根据市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标准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的引导促进机制,不断提高本地区的体育消费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政策体系,加大体育场地设施用地及水电气热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体育执法,加大对体育领域相关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体育消费市场秩序。 

  (三)加强监测研判。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统计监测,加大对体育产业和居民体育消费市场的动态监测力度,整合与共享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掌握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变化,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分析研判,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各县区要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长治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