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40096/2020-04244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21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20〕24号
- 主 题 词:企业技术 创新 全覆盖
关于印发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3号)和《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晋政办发﹝2020﹞16号),构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生态环境,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全省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组织、主要部门和县区牵头推进、分层分类、其他部门协同的原则,集中组织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服务,确保2020年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帮扶体系
建立市县政府、专家团队、创新企业三方帮扶体系,联动推进对未开展创新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帮扶对接。
1.强化帮扶对接,构建政府部门指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原则,各县区要在统一安排下,推动本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具体负责各行业产业联盟建设和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确保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帮扶对接范围。
2.推动专家团队帮扶对接,构建专家团队指导机制。按照行业和业务对应的原则,组织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利用既有人才和技术优势,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分行业针对产业的创新短板进行精准指导,弥补产业创新链条的欠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
3.指导企业帮扶对接,创新平台辅导机制。组织已开展创新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对外输出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发展方式,推进研发资源互补与合作模式创新,采取“一带一”“一带多”的方式,支持帮助行业内企业加快创新活动的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掌握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的发展现状和特点,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1.全面调研摸底,梳理创新现状。各推进工作组要分行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组织现场对接的方式,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并按开展创新活动能力的有无强弱状况分类建档,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人、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和例会沟通等联络机制。
2.组织专家会诊,精准指导创新。对开展创新活动小、弱、散、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推进工作组和县区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队伍、先进企业,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企业困难问题,分行业、分层次、分企业,在创新合作、创新平台、创新项目、创新投入等创新活动模式方面提供指导,在创新人才、技术、队伍建设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完善创新服务流程和机制,进行有效帮扶。
3.制定推进措施,注重创新实效。推进工作组要指导和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有关要素方面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为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根据部门职能和帮扶内容制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的各项具体措施,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际效果,获得企业认可,提高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实施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试点示范引领
促进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试点建设,逐步提升企业创新活动活跃度和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县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凝练、申报年度重点行业百项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重点推进我市能源、医药、装备制造三大产业中24项关键技术的研发。
2.强化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围绕关键技术研发明确的技术路径,着眼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组织企业申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进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库,争取获得重大专项支持。
3.加快创新示范引领。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制造、大数据试点、氢能试点示范及其他试点示范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加快先进产品、先进技术和技术标准的应用,带动助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小组
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协管科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汇总上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成立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
成立长治市制造业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和能源工业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负责具体指导并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
制造业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成立,成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产业联盟、制造业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和制造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能源工业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由市能源局牵头成立,成员由市能源局、能源产业联盟、长治能源革命研究院、能源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和能源领域的专家组成。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完成本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2020年6月1日前,各推进工作组与县区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梳理本领域本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以及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创新活动台账,印发本领域本区域创新活动工作计划,并将创新活动台账和工作计划报送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办公室。
2.通过问卷调查、工作调研等形式,提前收集创新活动开展的代表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开展精准帮扶。
(二)工作实施
1.各推进工作组与其他部门协同指导加快建立我市现代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焦化、煤炭、煤机装备等产业联盟。
2.指导有研发队伍、有创新投入和成果、有研发机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建研发机构,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省级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组织。
3.督促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加大研发活动投入、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积极申报专利和科学技术奖励。
4.鼓励企业实施创新活动常态化、创新形式多样化、创新范围全面化、创新组织专业化,培育形成企业积极进取的创新文化,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推进服务
1.掌握了解未开展创新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宣传落实有关政策,收集需解决的问题。
2.分类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属于政府职能问题的,对接市县有关部门,着力协调解决;属于企业自身问题的,督促并协调帮助企业尽快解决。
3.充分发挥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落实资金、政策、环境方面的支持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一)实施考核推进、调度运行、简报通报机制
1.将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县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全市创新活动工作进行总体调度,各推进工作组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创新活动台账报市推进小组办公室。
3.建立简报通报制度,各推进工作组要及时将创新活动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推进小组办公室;建立企业创新活动销号制度,对创新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每月通报。
(二)做好资金、政策、环境三大支撑
1.设立技术创新资金。充分发挥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作用,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各类试点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予以奖励,全面支持创新平台创建、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银行、投资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2.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等优惠政策,落实《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发〔2015〕8号)文件精神,对申报技术创新机构的企业予以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同时制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其他相关政策。
3.营造一流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在创新项目审批、创新机构组建、创新资金划拨等方面提供支持,主动对接,积极沟通,靠前服务。广泛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的政策宣传,推广示范。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对在行业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将其产品在本市区域内推广使用。
附件: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内涵
附件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内涵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包括基础创新活动和高端创新活动两个层次。其中,基础创新活动主要涵盖技术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实施三个方面,旨在量的拓展;高端创新活动主要涵盖创新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国际化合作三个方面,旨在质的提升。
一、基础创新活动
(一)技术创新投入:主要是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地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二)创新人才培养:主要指拥有、培养、引进或使用各类各级创新人才,形成服务企业创新的人才队伍,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科技活动人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培养的定向科技人员、引进的院士、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三晋人才、工匠大师等,以及通过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外包等形式使用的自由人才。
(三)创新项目实施:主要指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等创新项目,包括承担国家重点课题专项、各类产学研合作、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技术研发、专利、标准、质量、品牌、设备性能升级改造、高水平技术改造等等。
二、高端创新活动
(一)创新平台建设:主要指政府推动建设的各类创新平台、研发机构,企业自发建设的各类研发机构,以及借助的外部研发机构。政府推动建设的创新平台包括:产业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质量标杆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制造、大数据试点、氢能试点示范、国家标准化试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试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工作室,以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自发建设的各类研发机构包括并购的海外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建立的各类研发机构、企业技术开发部、企业研发部、技术攻关小组、各类工作室等企业开展创新的机构。外部研发机构指利用网络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创新平台,如猪八戒网、山西省技术交易平台等。
(二)关键技术研发:是指创新主体针对在一个系统或一个环节或一项技术领域中起到重要作用且不可或缺的环节或技术进行研究,也可以是对某个领域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知识进行研究。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与集成创新、关键技术的商业化开发与转化。
(三)国际化合作:是指我省创新主体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实现多边科技创新合作。包括:引入高端资源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创新国际化载体;加速创新资源全球化布局,形成“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合作通道,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研发机构,与国外“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名企”合作共建,深度嫁接优质技术资源;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境外以并购或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或与国际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海外联合研究中心,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创新资源,在当地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依托海外人员跨国创新创业,促进技术合作。
图文解读:《关于印发长治市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