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架灶具应安放在耐火灶台上,灶台高度在600毫米—700毫米为宜,灶具要安装在避风的地方。灶与灶之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应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左右。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使用时应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使用期超过3年的灶具应与维修部联系更换,不要自购、乱拉、乱接软管。厨房内严禁堆放木柴、纸屑、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再使用煤炉、液化气或其他炉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