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及要求,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从切实保障广大用水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供水供应和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促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1、主动公开情况

我集团公司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并认真梳理工作经验,积极向上报送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22年度我集团公司无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情况

我集团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司党委工作部宣传干事负责,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1名,负责信息的公开。

4、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我集团公司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主动将新的情况及时登录平台进行公示,对发布的消息进行严格审核,保障真实有效。并有专人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管理,保证出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和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方式单一,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

2)公开的范围、内容有待扩大,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审核,进一步做好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信息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2.及时更新日常工作内容,要把客户关心的供用水工作动态做到及时更新,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