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及要求,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从切实保障广大乘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公共交通和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促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我集团公司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并认真梳理工作经验,积极向上报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2)公开的范围内容有待扩大,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等。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进一步做好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及时更新日常工作内容,确保一定的信息量

及时更新乘车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