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治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31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规划许可范围内40502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长治市污泥处置厂,作为长治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划拨价款1135.681757万元,由长治市污泥处置厂缴纳。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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