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2401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92号
- 主 题 词:潞城区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 有 效 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潞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核<潞城区潞华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潞城政〔2026〕15号)收悉,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6〕第9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潞城区潞华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潞城区政府要指导潞华街道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潞华街道要锚定“潞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产城教融合承载地、以生态康养为特色的宜居小镇”发展定位,通过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建设美丽、宜居、生态潞华。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指标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至2035年,确保各重要控制指标(目标)落实完成(见附件)。
四、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
五、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规划》批复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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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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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耕地保有量 (≧公顷) |
永久基本农田(≧公顷) |
生态保护红线(≧公顷) |
城镇开发边界 (≦公顷) |
|
1 |
潞华 街道 |
4226.67 |
3107.89 |
3298.09 |
13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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