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编制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西北侧郭村地块(GXC-GC-01)控规的请示》(长高〔2026〕17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6〕第6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西北侧郭村地块(GXC-GC-01)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批准后,你区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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