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6591
- 成文时间:2026年07月17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3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75号
- 主 题 词: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批复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3个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6-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229号)等3个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2026-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229号)
(一)同意《2026-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6-07号宗地(S-32-02-02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31283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9720万元,增价幅度98万元/次,竞买保证金4860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2026-07号宗地(S-32-02-02地块)无偿配建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关于2026-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230号)
(一)同意《2026-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6-10号宗地(GC-07-03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41776.23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2300万元,增价幅度23万元/次,竞买保证金1150万元,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三、关于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231号)
(一)同意《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6-11号宗地(GC-07-04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23539.55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1280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次,竞买保证金640万元,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出让年限50年。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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