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6587
- 成文时间:2026年07月16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6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67号
- 主 题 词: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黎城县东阳关镇、程家山镇2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黎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核黎城县程家山镇、东阳关镇两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黎政发〔2026〕4号)收悉,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6〕第5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黎城县东阳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黎城县程家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乡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黎城县人民政府要指导各镇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主体功能定位。东阳关镇要锚定“黎城特色农产品重点发展区、黎城现代化物流集散基地”发展定位,聚焦特色资源禀赋,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承担起搭建黎城与河北省涉县协同发展的桥梁作用,全面建成生态环境和谐有序、人民生活幸福美好、产业发展绿色低碳的现代化魅力门户乡镇;程家山镇要锚定“黎城县生态种养循环发展示范镇、长治市小米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重要节点镇”发展定位,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全面建成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幸福的绿色宜居魅力城镇。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重要控制线管控要求。至2035年,确保各项重要控制指标(目标)落实完成(见附件)。
四、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
五、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规划》批复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东阳关镇、程家山镇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阳关镇、程家山镇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
序号 |
乡镇 |
耕地保有量 (≥公顷) |
永久基本农田 (≥公顷) |
生态保护红线 (≥公顷) |
城镇开发边界 (≤公顷) |
|
1 |
东阳关镇 |
3002.19 |
2856.53 |
3037.90 |
83.15 |
|
2 |
程家山镇 |
2524.98 |
2395.46 |
2710.79 |
2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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