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23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规划许可范围内85109.2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长治市妇幼保健院,作为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划拨价款3663.84755万元,由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缴纳。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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