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3350
- 成文时间:2026年06月17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60号
- 主 题 词:规划 研究 批复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老顶山炎帝广场片区提升规划研究等四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长治市老顶山炎帝广场片区提升规划研究>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122号)等4项请示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第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老顶山炎帝广场片区提升规划研究》《长治市颐龙湾片区城市更新规划》《长治市五一桥片区城市更新规划》《长治市主城区Q-15、R-13、R-20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等四项规划。
二、此四项规划是长治市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规划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