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411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87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马厂、故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C-07-02地块(潞州经开区储能项目)修改等两项规划的批复
潞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上报审议的《长治市马厂、故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C-07-02地块(潞州经开区储能项目)修改》《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47个地块)》,已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5〕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马厂、故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C-07-02地块(潞州经开区储能项目)修改》《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47个地块)》。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经批准后,你区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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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