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406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89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屯留区城南片区D4-0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十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审议的《屯留区城南片区D4-0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十项规划,已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屯留区城南片区D4-0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D-01-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治市潞城区A-02-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潞城区潞颐康养园配套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治市潞州区专门学校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治市主城区LdsB-06、LdsE-01、LdsE-02地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J-13街坊(帝豪天成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O-16-13地块(长治医学院新建停车楼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J-31-03地块(润泉酒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S-32-02-01地块(英雄南路消防站)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十项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经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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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