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通告如下: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39个)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公安局

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司法局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水利局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商务局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审计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体育局

长治市统计局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长治市能源局

长治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长治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长治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长治市国家保密局

长治市档案局

长治市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治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37个)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公安局

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司法局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水利局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商务局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审计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体育局

长治市统计局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能源局

长治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长治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长治市国家保密局

长治市档案局

长治市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治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治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同时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市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审查后,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本通告公布后,2019年7月31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长政通字〔2019〕4号)同时废止。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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