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6898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54号
- 主 题 词:生态城市 专项规划 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中心城市生态诊断和长治市中心城市韧性生态城市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中心城市生态诊断成果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175号)、《关于报批长治市中心城市韧性生态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176号)收悉。经市政府〔2025〕7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长治市中心城市生态诊断》《长治市中心城市韧性生态城市专项规划》符合《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规划目的明确、提升策略合理,符合长治市发展实际,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两项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研究范围,即“一城四区”(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中部城镇重点发展区,规划面积约1118.2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重点研究范围,规划面积约233.71平方公里。
三、该规划是长治市“一城四区”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四、你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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