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中心城市生态诊断成果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175号)、《关于报批长治市中心城市韧性生态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176号)收悉。经市政府〔2025〕7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长治市中心城市生态诊断》《长治市中心城市韧性生态城市专项规划》符合《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规划目的明确、提升策略合理,符合长治市发展实际,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两项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研究范围,即“一城四区”(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中部城镇重点发展区,规划面积约1118.2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重点研究范围,规划面积约233.71平方公里。

三、该规划是长治市“一城四区”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四、你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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