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2576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0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39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13街坊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13街坊修改论证报告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98号)收悉。经市政府〔2025〕6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13街坊修改论证报告》。
二、本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规划经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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