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5344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15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路南地块甲醇路周边地块和环能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潞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路南地块、甲醇路周边地块和环能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潞城政〔2024〕33号)收悉。经市政府〔2025〕6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路南地块、甲醇路周边地块和环能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本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规划经批准后,你区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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