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5326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2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9号
- 主 题 词:人行 过街设施 专项规划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潞州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潞州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4〕403号)收悉。经市政府〔2024〕6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潞州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依法依规分步推进实施。
三、《规划》是指导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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