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查长治市潞城区潞城100MW智慧能源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潞城政〔2024〕2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潞城区潞城100MW智慧能源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协议出让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土地供应,土地供应结果应及时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督促潞城区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并按规定公布供地信息,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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