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范我市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对《长治市促进投资奖励办法》(长政发〔2022〕69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治市促进投资奖励办法 >(长政发〔2022〕69号)的通知》


图文解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治市促进投资奖励办法> (长政发〔2022〕69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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