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9784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4〕51号
- 主 题 词:国土空间 规划管理 规定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3〕36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由你局负责印发实施。
二、你局要做好新旧《技术规定》的衔接过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实施《技术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认真总结,适时进行补充修订、提升完善。
三、该《技术规定》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文件。要加强规划技术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水平。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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