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3138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3〕54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化三制” 改革方案的批复
长子县人民政府:
你县《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方案》收悉,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自批复之日起组织实施。
二、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加快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不断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推动开发区发展提速增效。
三、长子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方案》实施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