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对〈长治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批的请示》(长环〔201723〕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推进美丽长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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