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加快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对高新大道等19条市政道路进行改造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范围:高新大道(威远门北路—滨湖大道,宽度55米);德化门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宽度50米);规划五路(滨湖大道—长北干线,宽度40米);临湖西路(滨湖大道—长北干线,宽度40米);望湖路(临湖西路—北环街,宽度30米);望湖东路(临湖西路—北环街,宽度30米);纬十一西路(西环路—规划站前路,宽度16米);纬一街(东环路—商经五路,宽度20米);商经五路(潞泽街—商纬二街,宽度36米);太安街(潞阳门路—实验北路,宽度20米);实验北路(北环街—关村南街,宽度30米);兴业路(捉马大街—漳泽东街,宽度24米);上党东街(西二环路—观音堂路,宽度30米);漳泽东街(西二环路—康健路,宽度30米);上党东街(体育路—康健路,宽度24米);观音堂路(捉马大街—漳泽东街,宽度30米);体育路(漳泽东街—捉马大街,宽度50米);建业路(上党东街—漳泽东街,宽度24米);康健路(上党东街—漳泽东街,宽度24米)。 

二、以上所涉项目征收主体为潞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及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属于上述道路建设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不得改变土地及房屋用途;不得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木;不得进行租赁、转让、抵押;不得进行工商登记等营业活动。

四、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整体,服从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妨碍征收工作。对于阻拦依法执行公务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新大道等市政道路进行改造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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