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60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城字〔2022〕8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已确认的155株二级保护古树予以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古树资源保护意识,完善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处,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治市城市规划区内二级古树资源目录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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