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cz0000000/2023-00012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6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3〕10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规划区内二级古树资源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60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城字〔2022〕8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已确认的155株二级保护古树予以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古树资源保护意识,完善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处,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治市城市规划区内二级古树资源目录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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