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2570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招商引资 奖励 通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20年度招商引资奖励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我市引荐落地项目,激发域外企业和本土企业投资新建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的积极性,有效扩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市政府决定对2020年度符合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奖励标准的中介人、新建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企业给予奖励兑现。市县两级兑现总金额为3660万元(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1220万元、县区兑现奖励2440万元)。
具体奖项如下:
一、招商引资中介人奖(1人)
给予潞城区年产4000吨微藻(莱茵衣藻)粉建设项目中介人韩长安138万元的中介人奖。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69万元,潞城区兑现奖励69万元。
二、项目落地奖(5户)
1.给予山西透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奖691万元。(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148万元,潞城区兑现奖励543万元)。
2.给予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奖492万元(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105万元,壶关县兑现奖励387万元)。
3.给予山西住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奖1207万元(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258万元,屯留区兑现奖励949万元)。
4.给予长治市宏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奖332万元(襄垣县兑现奖励332万元)。
5.给予山西高科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奖800万元(其中,市本级兑现奖励640万元,长治经开区兑现奖励160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招商引资中介人、外来投资企业和本土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关注和助推长治转型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以商招商、以企引企、中介招商,为我市招商引资和高质量转型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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