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13号)文件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随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安全风险挑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和新的情况。特别是,我市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被赋予更多内涵和更高要求,与时俱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势在必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增强综合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推动隐患源头治理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为支撑,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为保障,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三大基础建设工程,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质量,为我市全面落实“五个先行”,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范围和重点

(一)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的范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包括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废弃处置等)、金属冶炼、交通运输(普货、危货、客运、公交、车站、维修、道路施工等)、建筑施工、民爆、燃气、污水处理、粉尘涉爆、大型商业综合体。

(二)部门安全监管基础建设的范围:全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重点是:应急管理、矿山监察、市场监管、公安、工信、能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文旅、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

三、主要任务

根据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提档升级工程,进一步巩固基础、弥补短板、扩面提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提档升级。聚焦“人、机、环、管”四要素,对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规范运行、自我激励约束、自我纠错完善”的良性运行体系,确保各项作业正规循环。

1.安全责任体系对标落实。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层层衔接,职责明晰、监督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知悉并严格落实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风险、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应当执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要制定责任清单,做到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和培训,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明细化。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安全管理机构对标强化。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全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专职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机构要依法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资质对标行动,制定并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调度。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也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原则上要配备具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至少要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设施设备对标升级。各企业要实施安全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有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示范企业(矿井)建设,稳步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减少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其中:煤矿企业全部淘汰高档普采工作面,对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作业的机器人替代,逐步建设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加强老旧生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推进老旧消防设施器材改造更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要达到100%,其他化工生产企业要逐步实现。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油气储存企业要全部配备并有效投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和雷电预警“四个系统”。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4.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运行。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运行为目标,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并全面开展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建设,将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作为考核定级的基本条件,不具备的直接判定不达标;对于因发生事故取消标准化等级的矿山一律停产整顿。涉及合成氨、氯碱、液化天然气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必须达到二级标准化;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加快推进高危企业实施以岗位对标为核心的安全精细化管理,确保实现对人的制度标准细化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对事的制度标准细化到每一项生产作业活动,对物的制度标准细化到每一类设施设备。

5.风险分级管控对标实施。各企业要自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定期自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健全风险辨识、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6.隐患源头治理体系对标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建设范围中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依据行业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源头治理机制。一是要建立常态化的全员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建立与收入、职级挂钩的激励机制,利用便于实时处理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全体员工自觉主动排查隐患、处理隐患。二是要建立专业化的隐患分析溯源机制。对重复出现的隐患、重大隐患,安全管理机构要组织业务科室对照安全标准化、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要求及相关制度,深入分析溯源,检查标准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到位并严格按规操作,找出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疗。同时,综合考量工艺、程序、成本等要素,着力推进本安技改,提升安全保障硬实力。三是要建立科学化的系统缺陷愈合机制。运用系统思维和原理,以员工为“细胞”、班组为“组织”、车间为“器官”,以“节点安全可靠、组织功能健康、层级衔接有序、系统正规循环”为目标,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作业循环体系进行系统评价,深入实施系统单元脆弱性分析、系统流程通畅性分析,查找并消除各个环节、各个工序流程中影响正规循环的梗阻点,精准制定治本之策,提升系统治理、科学治理水平,推动隐患源头治理。

(二)推动全员安全素质提档升级。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岗位为单元,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梳理汇总为重点,以激励约束机制为驱动,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载体,强化实施以“一册、一库、一训、一试、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全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员工素质提升机制,实现高危企业主要岗位人员专业技能100%合格,安全技能100%合格,持证上岗率100%。

1.修订完善“一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岗位特点,定期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简称《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供日常学习培训使用。其中:“通用知识”部分主要是本企业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等;“专业知识”部分主要是本企业各岗位(工种)的制度、责任制、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结果、应急处置方法等。煤矿、井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金属冶炼、民爆生产等行业要积极构建“岗位有职责、作业有流程、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的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体系,按照“作业流程简明扼要、作业标准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编写《企业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体系手册》(简称《体系手册》),包括“通用作业流程标准”和“重点岗位(工种)作业流程标准”两部分。重点岗位(工种)作业流程标准一般包括设备描述、风险管控、岗位作业流程(岗前安全确认、作业流程、异常处置、末节工序)和典型事故案例四个单元。企业要根据行业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工艺流程及设施设备变更等情况,及时对《应知应会手册》和《体系手册》进行修订补充。

2.动态更新“一库”——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按知识点编成考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建立覆盖所有岗位(工种)的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做到常修常新,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满足员工日常自测、自学、自评等使用需要。

3.持续加强“一训”——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各企业每年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将《应知应会手册》作为本单位三级培训的基础教材,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作业标准、规程措施、岗位危险、应急措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自觉杜绝“三违”行为,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严格组织“一试”——安全生产全员考核测试。各企业要严格实行职工全员考试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形成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原则上,企业每年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2次以上安全考试。初次考试60分以上为及格,年底考试70分以上为及格,第二年以后80分以上为及格。考试成绩与员工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对不合格者须停职培训,并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

5.打造完善“一平台”——安全素质提升APP。打造集“知识学习、自我评测、信息共享、安全考试”功能于一体的安全知识“掌上通”,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同时设置面向全民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警示教育等板块,突出严肃性、实用性,兼顾趣味性、互动性,供企业全员和广大市民随时随地学习,推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

(三)推动部门监管执法能力提档升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严格组织实施。要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等,编制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要统筹采取“体检式”精查、年度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明确不同检查方式的功能定位,增强检查的针对性、严肃性,倒逼企业加强基础管理。

1.规范“体检式精查”。坚持“政府牵头、专家参与、排查隐患、建章立制”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以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目的,聘请高水平安全专家对企业实施高质量的体检会诊。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至少开展一轮“体检式”精查。检查时间要服从质量和效果,帮助企业查找各类深层次隐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科学的整改建议或方案,由企业限期整改,监管部门监督落实。同时,对症下药提出长远安全发展建议,推动企业提升抓安全、保安全的能力。

2.规范年度执法检查。坚持“依法依规、惩戒为主,突出重点、兼顾基础”的原则,重点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隐患,推动企业依法经营,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企业基础建设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入企检查要编制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检查清单要有针对性,必须做到“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不放过、企业基础建设落实情况不放过、企业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不放过”。年度执法检查要做到“六必查”,包括:(1)查证照。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2)查机构队伍。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依法配备专兼职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3)查设施设备。检查企业安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4)查基础建设。检查企业所制定的制度标准等是否具体可行,其中:对人的制度标准是否细化到岗位,对事的制度标准是否细化到每一项生产作业活动,对物的制度标准是否细化到每一类设备设施;是否建立隐患源头治理机制,能否及时发现隐患、处置隐患、防止隐患重复发生;是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有无确保各项制度正常运转的手段和考核办法,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是否依法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5)查应急管理。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查危险作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故意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采取执法决定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生产作业活动等涉嫌违反刑法的行为。

3.规范企业基础建设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突出重点、查考并举、差别监管”要求,有序实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专项检查,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轮,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正常运行、隐患源头治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全员素质提升是否扎实开展。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原则上凡查必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现场随机抽考、集中书面答题、作业实操观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是否掌握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是否按规操作。各相关部门每年要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基础建设情况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并落实差别监管措施。

四、工作措施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三项工程提档升级,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应急管理、矿山监察、市场监管、工信、能源、住建、公安、交通、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文化旅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根据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施细则,建立实行协调会商、督导检查、实时通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程有力有序实施。

(二)强化约束激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基础建设标杆企业,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选中优先推荐,复工复产时优先组织,年度“体检式”精查优先安排,并适度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对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从严监督管理。

(三)照单规范检查。针对少数部门不会检查、只查隐患不查机制、检查不出问题、避重就轻检查等问题,将企业基础建设情况列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大力推行清单式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均要制定《行业安全检查指南》,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将企业基础建设核心要素列入检查清单,并严格照单检查。

(四)强化示范带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装备制造、文旅、商贸等行业,要按照10%的比例选树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标杆企业。同时,选树一定比例的基础建设单项标杆企业。标杆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化,必须编有高质量的《应知应会手册》,必须高标准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必须三年以上无事故。通过选树标杆,加强示范带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档扩面。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长治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检查清单(试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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