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和面临的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面临的新挑战  

(三)发展的新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  

2.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4.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二)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6.严格安全准入  

7.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8.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三)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9.全面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10.强化事前风险评估  

11.有效管控灾害风险  

12.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1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14.提高城乡基础保障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5.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16.健全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17.加强应急救援军地联动  

18.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19.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  

(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0.强化理论技术创新

21.建设科技创新团队

22.推行应急管理信息化

(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23.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24.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25.强化应急资金保障

26.强化应急运输保障

27.强化应急机制保障

28.强化应急信息保障

29.强化灾后救助保障

30.推行安全责任保险

(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及制度体系建设  

31.加强法规规章建设

32.强化应急标准化管理

33.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34.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35.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36.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37.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38.强化产业支撑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  

(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  

(三)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  

(四)实施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五)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七)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督评估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机构改革“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确立后,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加快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依据《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规划涵盖全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阐明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突出精准治理,提升防范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的战略部署,引导资源配置、布局重大项目。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和面临的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深入贯彻整体安全观。“十三五”以来,长治市委市政府、各级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整体国家安全观、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市各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改革不断深化,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整合应急管理资源,建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成立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并与山西省应急指挥体系衔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灾害事故联合会商研判机制,着力形成应急指挥体系和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行体系,基本实现对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全面管理。

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队伍2支、省级森林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2支、事故灾难类应急救援队伍2支(省级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1支、省级燃气应急救援队伍1支)。建立了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快建设县区级综合救援队伍和重点行业领域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与市、省两级区域应急救援队伍紧密链接,提高区域及行业应急救援能力。二是稳步推进“一案三制”、风险管理与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平台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科技与产业支撑体系、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等10个方面主要建设任务。三是有序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平台系统、应急避难场所、综合训练基地、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库等8项重点建设项目。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基层风险网点建设,增强群测群防综合检测能力;二是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治理、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等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系建设,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开展;三是落实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基本形成以专项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配套的防灾减灾制度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顺应机构改革形势,修订《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重新调整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更加细化。形成日趋完善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市政府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出发,顺应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在全市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部门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三项工程”和创新实施“体检式”精查,深层次查隐患、堵漏洞。五年来,以高危企业为突破口,试点带动,分类推进,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升级、安全设施设备升级、精细化管理升级、隐患源头治理水平升级和岗位对标管理升级,重点高危企业各岗位员工自觉自愿排查隐患,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长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至“十三五”期末,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指标全部控制在目标以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十四五”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纵深推进奠定基础。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1

减灾防灾救灾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累计建成率100%。

2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169处,拟投入市级资金7325.78万元。

3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时期平均数以内

“十二五”时期平均数以内

4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2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5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0.1

7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0

(二)面临的新挑战

全市安全生产正处于爬坡过坎期,自然灾害处于风险易发期,城乡间、地区间、行业间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防灾抗灾救灾面临的挑战尤为艰巨。全市高危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监管任务和压力只增不减,新兴产业和转型项目建设加快,全市安全发展水平与全市转型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全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门类全,企业分布广、数量多。二是自然灾害点多面广,全市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1171处。森林防灭火任务艰巨,林业用地面积1100.07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52.5%,森林面积551.77万亩、森林覆盖率26.34%。自然灾害致灾因素多,全市水库83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72座。三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全市22.4万户工商登记户中重点企业1230户,其中:煤矿113座,危险化学品企业569家,非煤矿山企业129家,民爆企业17家,消防重点单位931家,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02家。传统煤矿安全风险因素增加,全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座,高瓦斯矿井46座,高突矿井占比42.48%;水文类型复杂矿井3座,防治水重点监管矿井49座,占比43.36%;受火区威胁矿井21座,占比18.58%。随着煤矿开采逐步延深,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随之增大,多种风险灾害交织叠加。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不佳、专业技术力量缺乏。四是“十四五”是全市高质量发展、转型出雏型期。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事故成因增加,复合事故类型增多,事故概率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资源安全、自然灾害风险上升。五是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应急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各部门应急管理缺乏协调配合,沟通不畅、衔接不良,联动机制尚不健全,与机构改革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要求还有差距。尚未建成“大应急、大安全、全覆盖”的市县两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效果欠佳,仍然存在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称、活动不规范。

(三)发展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多种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强调,要做到“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全省转型发展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十一届十中全会提出,要重视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二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安排部署全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全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三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先进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现代传感器技术、信息互联传输技术、智能识别和预测技术,使超前感知、智能预警、精准防控、高效救援成为现实,极大地推动本质安全能力提升。四是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和安全法治观念明显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推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五是全市通过长期实践积累,具有长治特色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为保障,加强应急管理职能整合重塑,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狠抓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推动源头治理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稳步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

坚持精准治理。研究把握灾害事故孕育、发生、发展到突变成灾的内在特征和演化规律,针对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灾害救助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本质安全能力全面提升,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健全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期间”核心规划指标如下: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预期值

指标性质

山西省(绝对值)

长治市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5%(648)

-15.5%

约束性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3%(0.03)

-33.5%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1.3)

-11%

约束性

4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0.04

<0.04

约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0.8

<0.8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20000

<20000

预期性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0.8%

<0.8%

预期性

分项目标:

1.灾害事故预防体系更加稳固。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信息发布、决策指挥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城乡重要基础设施设防等级达标率达到90%以上,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2.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完备。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分工协作更加有序,航空应急体系基本健全,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到2025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履职基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更加合理,干部业务素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到2025年,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以上。

4.应急综合支撑体系更加高效。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应急物流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面建成智能化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灾害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率达到100%,现场通讯覆盖率达到100%。

5.法规标准体系更加科学。“立、改、废、释”并举的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完成开展工作所需地方法规和标准的修订;法规和标准的系统性、适用性、配套性、科学性全面提高。到2025年,以新发布的地方标准开展质量及效益评估的比例达到80%以上。

6.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基层应急工作更加有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创建8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区)”、600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建成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聚焦事故灾害防控能力、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体现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开展“八项建设”。

(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

健全完善防救相承的责任体系,强化市、县党委和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部门在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完善统分结合的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纪律、统一训练。贯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方针,提高应急指挥能力、管理能力、救援抢险能力,建设政治过硬、技能高强、科学施救、能打胜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谎报、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严格落实《长治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强化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细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建立健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加强市、县安全生产执法力量,组建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队伍。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执法”,共享部门、县区执法信息,开展执法大数据分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市、县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人员、经费、制度保障,健全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体制和指挥机制,加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乡镇安全网格员队伍的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四有”保障。

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发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加强会商研判和协同响应,构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县(区)应急协调联控机制,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市县分级响应机制,对敏感性强、容易失控的突发灾害事故,提级响应、加强指导。实现“三纵三横三中心”网格化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置的一张网、一盘棋。

4.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作为市、县、乡、园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定职责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综合运用巡查、督查措施,强化履职考核。推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改进重大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方法,深入分析灾害事故发生演变原因,对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责任处理落实情况跟踪督办。

(二)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7〕25号)精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考核。全面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险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学历培训教育。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投入,继续推进高危企业的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建立保险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6.严格安全准入

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城乡规划、化工园区、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落实工业园区准入条件,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各环节,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域新建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等高风险项目。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限控”目录,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

7.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联合重组、产能置换、装备升级、钢焦联合、产业集聚、创新智能、绿色发展、延伸服务八大途径,规划建设焦化、精品钢铁基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严禁省外、省内淘汰落后产能落户本市、办厂进园,依法追究违规批建责任。

加快发展潞城、襄垣、沁源三个焦化园区、黎城钢铁基地及配套焦化“3+1”产业布局。持续深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新建项目应同步设计、建设、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散控制系统(DC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产品数据系统(PD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拓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大数据、氢能、先进能源等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

8.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危险废物、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并引深到所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1)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市、县应急部门和能源部门,勇于担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整改不力企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全面推动智能化矿井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煤矿生产矿井重点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盲目抢进度赶工期,违规组织生产建设,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筑煤矿安全防火墙,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装卸和废弃处置各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监督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安全与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化工园区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强化危化品运输、装卸、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张图一张表”。

(3)推进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市房屋建筑全方位安全“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监管常态化、衔接无缝隙。落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和产权人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和“条抓块统”,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严厉打击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消防监督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宣传和排查力度,筑牢安全“防火墙”。宣传高层建筑消防相关知识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4)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问题。

(5)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肃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6)推进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下大力整治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推动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7)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各县(区)能源局要严格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指导管道企业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新旧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建立定期联络、信息共享的地企联动常态化机制。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风险防控,把完整性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宣传、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提升管道本体安全,增强风险评估与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油气输送管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以老旧管道,穿越森林、草原、林地管道以及穿越采空区管道为重点,以汛期、供暖期、重大节假日为关键时段,完善和落实完整性管理方案措施,识别和评价管道风险因素,发现和治理隐患,确保管道功能完整、风险受控,实现油气管道输送安全。

(三)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9.全面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机制,统筹规划,设立普查专项资金,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建立普查技术队伍、普查员队伍和质量审核技术把关队伍,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

10.强化事前风险评估

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生命全周期管理制度。推进灾害事故风险防范与各级各类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综合灾害事故风险因素、风险防范能力、现有人口经济规模和发展潜力,优化人口、经济、产业布局,合理把握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重点县(区)、重点园区、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大决策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安全条件审查条件,有效控制区域风险和风险容量,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11.有效管控灾害风险

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等部门对辖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细致排查,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专业优势,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坡要到顶、沟要到底,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落实自上而下包保联控机制及督查检查制度,对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要道、重要设施周边地区,严密监控、重点防治。高度关注高陡边坡隐患排查处置,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

加快实施全市主城区周边20公里内废弃矿井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对全市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加固;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确保漳泽湖周边环境、湿地公园出口、环湖沿线道路拆迁及周边环境整治效果。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专项治理。落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完善防火隔离带、瞭望塔、停机坪、水源点等基础设施,做好重点林区火情卫星监测和瞭望巡护工作,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

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整改提升工作。推动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工作,巩固已创社区成果,各县区应培育扶持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率先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县,促进基层综合减灾、防灾、救灾能力整体提升。

12.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落实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完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合理布局监测预警站网,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统一灾害事故监测预警数据标准,推动部门、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遥感和模拟仿真等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立体多维、智能协同的灾害事故监测感知网络和综合预测预报预警平台,提高灾害事故准确感知、快速评估和精准预警能力,增加预警时间提前量。加快建立市、县一体化,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利用北斗卫星、5G通信技术,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靶向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乡、村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灾情统计报送和灾情核查评估,夯实精准预警、快速救灾的基础。

积极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市开展的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实验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地质隐患区域的监测预警设备按时安装、上线运行。加快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识别、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自然、气象、地震、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至县、乡政府领导、村委会干部,群测群防员、重点防护单位以及受威胁群众。发挥地质勘查技术支撑单位的专业优势,驻县进村,协助做好灾害事故监测工作。各级政府遇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灾险情信息,延误救援时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全网络监测预警。加快推进重点地区、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和安全性。

1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继续引深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规划标准为引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以设施建设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主线,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创建经验,围绕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制定完善市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全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公共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和电子地图。关注新增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聚焦燃气安全监管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燃气安全管理重大问题,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对用户的安全服务责任,完善燃气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优化城市生活功能,推动交通、政务、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完善城市综合管廊、地下管网、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强化治理大中型水利工程设施运行、供排水老旧管网等风险隐患。各县区政府督促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保障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调度运行工作,有效落实水库安全管控措施和汛期水库调度方案,对病险水库实行特殊管理。建立城市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整治户外广告、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煤改气”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

14.提高城乡基础保障能力

加快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健全城乡建筑、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农村住房设防标准,推进水、电、气、热、路等城市生命线和重要管网改造,推进学校、医院、幼儿园、大型商场、体育馆等重点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加固工程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推进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设防水平较高的城镇集聚。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规模、数量及质量。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森林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区域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和区域航空救援基地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鼓励县区对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区域骨干队伍,形成“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体系。出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和比武竞赛制度,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作战水平。

15.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加快推动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资源整合和业务融合。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及人员增长机制。优化消防救援站站点布局,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除县、乡和功能区“空白点”,实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组建机动救援队伍和“全灾种”救援队伍,打造地质灾害、抗洪抢险和水域、山岳、地震、空勤救援等关键力量,推进队伍标准化创建,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多合一”等复杂环境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所需的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

16.健全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制定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明确队伍建设范围、建设主体及规模要求。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专业救援队伍,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建筑工程、紧急医学救援、公用事业保障(电力、通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灾害事故应急医疗保障基地。完善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建设标准,提高“一专多能”救援能力。完善政府和企业购买应急服务机制,鼓励开发应急保险和理财产品,加快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17.加强应急救援军地联动

健全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应急联动机制,细化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建立地方党委政府请求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需求对接、队伍使用的程序方法。组建抗洪抢险、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交通应急抢险、应急机动通信保障、医疗防疫救援、气象专业保障等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基于救灾情景的军地常态化联演联训。加快军工技术成果向应急领域转移转化,发展高端应急产品和装备。

18.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各县区社会应急救援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信息。明确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平台,统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形象标识,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制度。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和限度,完善救援补偿政策及标准。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有针对性地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诚信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对应急救援工作中作用发挥好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9.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

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武警部队行动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管理模式。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体系,强化队伍统筹管理,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健全应急通信互联互通体系,完善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常态化协同训练和实战演练。完善地方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构建科学高效的统一指挥体系。规范应对灾害事故指挥协调流程,实现各类救援力量就近调配、快速行动、科学指挥、有序救援,提升急难险重任务协同处置能力。

(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0.强化理论技术创新

结合全市灾害事故特点,面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前沿,加强以灾害事故致灾成灾机理为核心的基础研究,着力揭示重大灾害事故及其复合灾害链的孕育、发生、发展到突变成灾的动态演化规律及其产生的风险致灾作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事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突破全灾种、全要素、全过程与全链条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治关键技术,构建以多维立体风险感知模拟、协同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精准防控和智慧高效救援为核心的应急技术体系。实施装备现代化工程,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智能化、模块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用装备,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灾害事故救援装备支撑能力。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国内知名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工程。对安全条件差、数量多的小型企业实施安全设施诊断,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推广机器人应用,减少高危环境、岗位作业人员风险暴露,提高高危环境、高风险岗位本质安全水平。

21.建设科技创新团队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引育并举,创新人才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机制。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瞄准“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持续开展国内知名高校人才及选调生引进工作。设立人才培养和引进重点专项工程,开展灾害事故防治基础理论研究、风险识别、监测预报预警、综合防范与应急抢险救援等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

22.推行应急管理信息化

建立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深度融合。促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健全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全面接入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数据,形成应急管理数据资源池。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升级版”。建设完善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构建应急管理系统舆情信息共享、联合应对工作机制,打造应急管理舆情监测信息联动平台,形成应急管理“大舆情”工作格局。

(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23.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推广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方法,加强巨灾大险情景下的应对协同处置方案研究,加强上下级政府间、部门与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预案的有效衔接,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评估、备案、演练信息化管理。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定期评估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后的总结评估。精心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市、县两级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社区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24.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加快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完善市、县、乡物资装备储备布局,扩大储备规模、品种及数量,加强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能力。建设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推动交通不便和灾害风险高的乡、村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储备模式。建立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联储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打通共享共用渠道。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补贴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推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装卸机械化和管理信息化管理,实现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和装卸全过程智能化。。

25.强化应急资金保障

继续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力度,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重点用于科技发展进步、安全发展规划、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业园区公共设施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26.强化应急运输保障

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联运模式,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配合机制,打造多层级一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强化紧急运输力量建设,布局一批综合运输保障基地。统筹现有物流及仓储资源,健全灾后紧急运输调运和征用机制,提升紧急运输市场储备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跨区域优先免费通行机制。完善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实现紧急条件下运输资源和信息的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27.强化应急机制保障

强化应急机制保障,落实应急职责清单、能力需求清单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责部门工作履职条件。制定风险普查、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救援处置、灾后救助等应急工作手册,定期开展履职效果评估。建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完善应急执法人员待遇保障机制,落实职业津贴、高危补助、医疗救治、心理康复、专业保险等制度。加大对因公受伤、牺牲人员的抚恤力度,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表彰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奖励。构建应急管理系统舆情信息共享、联合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打造应急管理系统舆情监测信息联动平台,形成应急管理“大舆情”工作格局。

28.强化应急信息保障

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不同行业领域应急信息化建设。建立各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监控预警集成信息平台,完善应急指挥专网,横向贯通规划和自然资源、地震、气象、应急等部门应急指挥专网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29.强化灾后救助保障

建立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救助保障体系,落实善后救助、灾后重建的属地责任,健全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心理救助、恢复重建机制,保障救灾生活物资投入,最大限度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提升灾害事故救助能力。统筹做好恢复重建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工作。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30.推行安全责任保险

加快出台全市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及制度体系建设

31.加强法规规章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地方规定,加强本市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等制度建设,加快出台本市应急管理与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系列政策、实施细则。各级政府、部门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全面促进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32.强化应急标准化管理

加强本市应急地方标准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专业支撑”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标准滞后、标准交叉、标准与实际不符合等问题。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协会、企业率先制定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为科学施救、综合减灾提供技术保障。

33.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整合优化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深入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实行“说理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紧盯重点企业、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对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的行业领域,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前延伸一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民主评议、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制度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撤销或变更发现的错误行政执法行为。

34.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加强推动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万人大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能力培训、行政执法大比武。健全应急管理人员招录、引进办法,推行分专业、分岗位精准招录。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专业人才供给,提高专业人才比例。探索实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完善人员使用和退出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建设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梯队。将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高素质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加大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职业尊崇。

(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35.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特色文化繁荣发展,打造安全生产科普宣教系列品牌。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和青年示范岗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安全生产现代化传播途径,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安全生产新媒体矩阵。市、县各部门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应急逃生演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深入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36.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灾害监测信息员、“吹哨人”和网格员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机制,定期开展基层应急和疏散演练,推广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驻社区驻村模式,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和乡村应急工作,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发挥志愿者队伍“第一时间”响应优势,完善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设立乡村、社区应急服务站,有效衔接志愿者和属地居民,形成广泛而紧密的志愿者网络。持续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

37.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加快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指导目录,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服务组织。推动保险机构、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协助开展灾后救助、心理疏导、一线从业人员法律援助等活动。向公众开放应急设施,推动应急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探索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强化保险机构灾害事故预防和灾后补偿服务。

38.强化产业支撑能力

引导企业发展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应急、安全产业的投入和支持。加大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推动应急和安全产业高端发展,加快系列化、成套化应急产品开发和应用。完善适用于应急产业的税收政策和投融资政策,设立应急产品及服务专项购置补贴,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信誉好、技术强的应急产业企业担保力度,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和成果转化中心。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

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覆盖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高危企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推进安全设施设备全面升级,加快淘汰落实的工艺装备。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对人的制度标准细化到岗位,对事的制度标准细化到生产过程每项活动,对物的制度标准细化到每类设施设备。推进安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排查隐患、分析原因,从制度规程、安全培训、操作层面彻底治理,防范隐患重复发生。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实施“一册、一库、一训、一考”为载体的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切实可行的员工素质提升机制,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形成人人讲安全、懂安全、管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文化氛围。

(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

严格执法计划管理,规范执法检查内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减少随意性,增强严肃性,促进执法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执法效果。全面推行体检式精查,从高危行业向全行业推广,逐步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全面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督查巡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

深入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排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市、县级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继续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四)实施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对七度以上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加固,其中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为重点进行抗震加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逐步推进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任务,提高农村住房抗震安全性能。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全面推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推进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推进突发地质灾害或险情消方减载、危岩体清除、局部主动网加固等简易工程治理。对地质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脱贫攻坚、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推进受隐患威胁区域移民搬迁。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继续实施漳河、沁河等河流防洪治理,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防洪抗旱调度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在防汛抗旱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推进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不断提升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开展抗旱水源建设,提升重点旱区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开展堤防、排水管网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推进增雨防雹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增雨防雹作业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继续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培育、湿地保护、河流流域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太行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开展全市主城区周边20公里内废弃露天矿山及全市“三区两线”可视区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漳河、沁河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沁县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子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和襄垣三漳省级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强应急指挥通信、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生命探测仪、破拆救生等先进科技装备推广应用与配备,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的科技研究。引导支持企业引进、研发先进装备,提高国产装备科技含量和质量性能。培育应急产业基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引领基层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提升社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创建质量。积极争取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五)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建设市应急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对各类基础地理、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数据快速检测、分析处理、预判预警。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山西分项长治子项),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敏感区气象监测、林火视频监控、林火应急指挥及通信系统等建设,提升各灾种专业监测能力。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推进森林火场通信和机动通信系统建设,集超短波、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为一体的机动通信系统,提升火场区域组网能力,搭建与各级指挥中心语音、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传输通道,保障信息畅通,满足扑火指挥调度需要。市县分别配置大型、中型、小型综合通信车。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市应急局建设市级应急指挥中心,打造市应急管理指挥中枢,统筹指挥协调各类信息资源、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形成应急救援“一盘棋”格局,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完善市级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调度会商、应急决策、远程视频指挥、应急保障等功能。推进市直重点部门和县区应急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统筹和指导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政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执法监察、举报投诉、应急救援、事故调度统计分析等信息化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基于大数据的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打造高效、实时、开放、易维护的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企业公共安全设备的全覆盖,全方位分析企业的安全等级,为市、县政府提供辖区内实时的消防安全运行情况,实现快速响应。

(七)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地质灾害、抗洪抢险和水域、山岳、地震、空勤救援等多灾种救援实训基地。配备模拟训练设施和专业化训练场地,强化应急救援基础保障,配备高标准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积极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标准化创建,完善基础工作条件,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加强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灭火机器人、无人机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的通信、救援装备配备。分区域建设地震、山岳、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基层社区应急救援示范队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站(所)、社区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活动。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建设应急管理科普基地场馆,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统筹各地科普和体验式场馆资源,在市、县、乡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完善场馆教育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积极推进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经费投入

充分发挥重点建设工程的规划载体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金融、信贷等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程项目实施。强化政府引导,促进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努力消除县区和城乡差异,拓宽规划多元投入保障渠道。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县区政府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相关术语

1.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2.“四铁”要求: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

3.应急管理“五大体系”:指挥体系、防救相承的责任体系、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配套齐全的法规标准体系、全民参与的安全教育体系。

4.应急管理“十项机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公开、分级响应、指挥联动、区域保障、善后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

5.应急管理“五种能力”:应急救援指挥、救援队伍作战、监管人员执法、科技和信息化支撑保障、航空应急救援

6.“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7.三纵三横三中心:三纵,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系统对接;三横,省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救援队伍对接;三中心,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对接。

8.国土资源三区两线:指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

9.“四有”保障: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

10.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

11.安全生产知识“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12.一册、一库、一训、一考:重点安全作业岗位、编制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建设重点岗位考试题库、进行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开展重点岗位安全考试“五个一”提升工程。



图文解读:《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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