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已经长治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为了明确“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作为指导长治市未来五年政府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长治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破除妨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抓改革促转型,持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打造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成立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聚焦“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专项活动,完成市、县(区)两级276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4421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958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社会公开工作,实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共计办理11万余笔承诺制业务。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实现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项数量减少26.23%,环节减少40.20%,材料减少23.04%,时限减少65.83%,证明减少96.28%。制定《长治市创优营商环境80条》,对标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8项指标,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大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719个,总投资达8695.79亿元,吸收外省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数929.66亿元,全市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二)优服务补短板,不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认真履行“三服务”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针对全市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通过信访秩序专项治理、重点信访问题源头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推行“大调解”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切问题,五年来信访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二是不断提升政府政务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积极推进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制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延伸“12345”办事热线和市政府“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热心回应和办结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回复率与满意率达100%。三是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159个社区中活动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数达129个;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了全省第一家为社会提供民生类服务的综合性场所——长治市公共服务中心;加速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

  (三)转职能改作风,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始终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以协同、高效、法治为目标推进行政改革。一是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着力深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二是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严格控制各部门计划外临时发文,加强会议统筹,不解决问题的会、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取消;通过全市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清理冗杂多余的政务类APP和工作群,按照“能减则减”“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12个县(区)、131个市直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共规范清理政务类APP10个、微信工作群1214个。三是发挥新时代政务督查作用,规范督查内容、方式、时间和责任,严肃整治检查督查看材料、看版面等形式主义问题,杜绝“痕迹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长治抢抓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关大局,意义重大。

  (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新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全球贸易萎缩,疫情防控成为各国常态。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交叉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动能释放。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着眼于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二)长治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城市定位布局。“十四五”时期,我市进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阶段,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辟培育创新增长点,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其次,国家层面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协同效应愈发显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城市群建设将全面铺开,不同城市、地区要在产业、交通、生态、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重要联动作用。我市必须有效依托山西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利用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便利条件,积极融入协同发展体系,以一流政府治理水平聚合区域优质要素,推动本市社会经济高效发展。

  (三)新时代社会问题新形态与信息技术升级。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幸福感、获得感的需求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兴起,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赋能增效。未来五年,全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政府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的融合,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山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树立系统、整体、协同理念,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稳中求进,锐意创新,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方位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党委领导,是完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要充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思想路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保障党和国家整体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效执行和通畅运转,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保障功能。政府负责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断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破解政府改革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夺取胜利的关键。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和自我超越,向民心之所望,回民生之所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改革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苦干实干的精神,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面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阻力,要迎难而上、勇往直前,发扬担当斗争精神,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正确处理战略与战术的关系,破解过去体制机制弊端,构建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长治特色的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公平正义。法治体现规则之治,彰显公平正义,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依法治理,现代政府治理应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始终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全体党员干部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氛围。

  ——坚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新发展阶段的政府治理,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体系,拓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发展新局面。要强化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完善多元参与机制,要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要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人人参与治理过程、人人享有治理成果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四、“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政府治理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一)全面推进便捷、高效的服务政府建设。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要始终不忘人民是执政的根基,坚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永远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十四五”期间,长治市政府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理念、制度、政策、手段的综合变革,更好服务人民,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着力加强联动、协同的整体政府建设。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整体政府建设,要重点加强政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切实提高政府协同运作能力。按照整体政府、职能分工和协同监管的要求,加快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优化和前后对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同时,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加快构建民生服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一站式”政务办事服务,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切实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效能。

  (三)不断完善公平、正义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任何国家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面对各种交织叠加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全面依法治市的任务依然繁重。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四)加快提升阳光、公开的透明政府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要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要坚持权责透明原则,坚持政务公开,推进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打造透明政府,推进科学行政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充分体现民意、发挥民智,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

  (五)积极探索科学、创新的智慧政府建设。“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打造数字政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扎实开展数字政府用户分析,围绕“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制度成本”目标,不断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服务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顶层设计,推进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支撑、数据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将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预警、政务服务、远程监管等多个方面。破解独建独享、重复建设的问题,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建立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智慧政府。

  五、“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组织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层面:一是巩固“十三五”期间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始终坚持“一项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思路,完善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的职责清单,继续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破除机构改革“物理割裂”,推动实现机构改革“化学融合”。二是增强机构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建立市、区、县职能部门与基层政府的协商和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机构职责划转科学合理,优化政府法治职能、财税职能、金融管理职能、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层面:一是合理设置基层政府机构,确保机构职能履行能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相关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使各类机构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三是继续巩固和深化市、县(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理顺政事关系。四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更好履行公益服务职能。

  (二)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重点民生问题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方面。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防线,盯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落实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的主体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研判作用,持续提高市县(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积极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专业人才,加强预案演练、物资储备和流调、实验室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开展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加强“互联网+卫生监督执法”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各部门联合检查,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五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结合我市市情,推动地方特色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扶持特色新兴文化产业,将健全文化网络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电子阅览室体系。三是推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按照“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一村一活动”的思路,举办特色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积极打造节庆文化品牌和草根文化品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

  基本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加大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住房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城中村拆迁补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阶段性居住困难问题。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住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整合小区内既有设施、全面整理边角地和碎片地,增加公共服务和活动空间。三是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所在街道、社区用于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基础教育建设方面。一是完善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县(区)政府教育支出责任,把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放在优先位置。二是坚持多元筹措,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鼓励民间办学,吸引民营资本。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山西省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有效增加基础教育资源。四是将教育资金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条件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

  推动就业方面。一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设立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二是优化我市经济产业结构,培育更多新兴产业,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注重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逐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探索适合其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就业创业。四是引导宏观政策支持就业,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强化人才服务质量,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三)打破部门业务壁垒,构建联动一体、协同高效的整体政府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着力打破各政府部门壁垒,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破解“碎片化”政府业务工作流程,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政务服务之中,统标准、统平台,通系统、通数据。从强化衔接机制发力,加快实现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之间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合互通,加快形成“全市一张网”。

  二是构筑统一平台,从整体性政府的视角出发来推动政务流程再造,通过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及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政务服务,拆除“隔离墙”,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要实现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的“四端”政务公共服务端口对接,探索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强化协同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让整个服务过程纵向联通、横向贯通、整体畅通。

  三是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与监管的制度体系。其一,完善招投标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根据运营机构的参与意愿,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等方式择优确定运营机构,实现平台管理者和运营者分离。其二,规范权利与义务,细化资金使用与服务要求,各县(区)政府部门通过与运营机构签订运营合同,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将政府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等事项交由运营机构管理,依据购买服务效果,按用户使用评价付费,提升平台专业技术性,实现“服务质量提升”和“资金使用优化”并举。其三,完善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共同维护政务服务平台安全有序运行。

  (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一是健全“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把“三零”单位创建作为贯彻“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社区成立党委,居民小区建立党支部,楼栋或单元成立党小组,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单元)党小组四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以党建为引领、服务凝聚为核心,深入推进社区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全力推动“全科网格”全覆盖,形成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内党员、名人、能人等优秀居民的作用,聚合辖区内优秀的人才资源,通过日常上门访问、周期了解情况等方式,更加精准地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手段,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基层社区治理,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在疫情防控、物业管理、社区养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开发开放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提高社区服务精细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三是发挥“大党委”优势,充分利用共建单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志愿者的专业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驻区共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共建共享协议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同时,根据居民多样需求和党员优势特长,把志愿岗位与社区公益相结合,更多开展包括环境整治、爱心义诊、义务植树、关爱老弱妇幼、关爱环卫工人在内的特色主题服务。

  四是加强基层社区与各行各业的联系,促进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加快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社区服务方式转化,在丰富社区的服务形式和内容的同时,实现多元参与协作,助力社区发展。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

  一是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其一,完善基层执法体系,持续深化各综合执法领域“同城一支队伍”改革,启动跨部门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职能下沉,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其二,在明确综合执法职责的基础上,规范执法合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衔接配合、工作会商、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其三,加强执法队伍培训,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其四,严格按照配备比例,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增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其五,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办公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提高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公开化。其一,全力保障综合执法队伍装备需求,在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提升执法透明度。其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决定;对查封扣查财产、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时,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其三,执法全过程要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程各环节进行记录,后续归档保存。其四,着力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在原有以部门为主的条线监管基础上,按照能放则放、宜放则放原则,下放执法权限,下沉执法力量,将监管重心向县(区)、乡镇(街道)倾斜。其五,对于监管对象一致且涉及跨部门的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探索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工作,建立联合监管清单,明确联合监管的发起方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形成相互配合、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实现“1+1>2”的成效。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权利意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要处理好职权法定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区隔意识,执法过程中不滥用权力,在民事活动中坚持平等原则,避免身份混同。同时,切实履行《民法典》中规定的救助、保护、保密等义务,深入学习登记机关的公示义务、主管机关的申请清算法人义务等规定,全面提升行政综合执法群众满意度。

  (六)确保职责法定,提高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

  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把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创新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常态化。要大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保障办案公平。要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功能,用好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把行政调解贯穿于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迅速适应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更好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围绕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实效,积极主动与法院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形成“府院联动、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的工作合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审前。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落实改革任务的领导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重点摸清机构、人员编制等相关情况。二是推动出台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推动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推动健全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三是推动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办案保障设施。四是推动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化,行政复议文书制作从要素、标题、正文、落款、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引用规范、印刷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在文书制作细化方面,统一文书编号规则,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权利和行使期限的内容,推行统一的印刷版式等。针对增强文书说理性方面,加大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是否采信的释明力度。对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较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对是否采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释明,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进行说明。对有争议的证据,应当写明争议的证据名称及行政复议机关对争议证据认定的意见和理由;对有争议的事实,应当写明事实认定意见和理由。

  同时,着力提升政府应诉水平。一是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规定精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完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依法治市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细则。推动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的案件类型,明晰出庭应诉的具体流程,建立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

  (七)推动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在完善市级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实行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其一,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台政务公开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划分、细节措施、责任确认细则,把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其二,市直机关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基层政府对口部门,指导各基层落实包括义务教育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在内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其三,延伸基层政务公开链条,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区)、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其四,扩大公开渠道,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公开页面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二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其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即时获知。其二,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其三,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压实计划目标,推动政务公开阶段性进步。巩固各县(区)、乡镇政府初步建成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成果,坚持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的任务要求。2021年底前,各县(区)、乡镇政府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2022年底前,各级政府要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市统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市县乡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八)严格落实机构“三定”规定,完善优化权责清单制度

  一是着力解决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交叉重复、政出多门、含糊不清的问题,严格落实本部门“三定”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中确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求进行落实。在确定本部门“三定”规定的同时,完善制定并发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划清横向与纵向不同部门与层级的权责关系,合理确权。

  二是对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进行颗粒化、条目化分解,全面压实部门责任。坚持适用标准统一原则,修订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市政府应承担权责清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在对接省级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对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部门共有的权责事项进行后续划分,按照层级分明、标准统一的原则,落实权责清单“四级四同”原则,尽量避免“职责同构”的同时减少标准偏差。科学合理制定权责清单,打造更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模式,确保权责清单监管更有力,权责划转要做到“接得住”“放到位”“管得好”。

  三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分析清单实施情况和流程再造效果,为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关注“十三五”时期机构改革过程中新成立或者变动较大的部门,要坚持权责法定、统筹兼顾、问题导向的原则,根据“三定”规定科学动态调整职责任务清单,通过编制业务流程图、制定部门内部工作规范等方法推动工作流程标准化。

  (九)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调整优化政府与市场关系

  一是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进一步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快取消重复审批、不必要的审批,切实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加快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重点解决健康、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进一步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持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是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其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研究完善县(区)、乡镇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意见,实现基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其二,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年报和信息公示义务;科学建立统一的“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指导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建立健全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抄告、信息共享、联动响应、信用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信用社会构建。其三,开发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快整合市场监管各业务系统,加强大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项业务数据大集中、大融合、大应用,提高风险预判和防控能力,实现有效监管。

  三是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其一,创新公共服务发展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新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其二,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跨省、跨市通办,完善企业办事网上备案系统,提高中小企业填报便利度。其三,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扩大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其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

  (十)用科技赋能制度,大力推进数字化智慧政府建设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用科技赋能制度,推动数字化政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设施支撑。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新基建”的“基石”价值,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运维,加强市内各县(区)数据库建设。重点打造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承载能力,改善网络运行环境,加快老旧设备升级维护,提升高强度政务数据传输需求下的网络供给能力。

  二是推动政务数据标准化、共享化建设。主动对标“命名、识别、描述、标识、分类、编码”等政务数据标准内容,促进政务数据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上的高效流通,实现政务可共享数据的一致性。统筹政务数据的共享流通,对政务信息可共享资源目录进行持续梳理,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明确可共享政务数据范围,实现政府各部门间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构。强化数据安全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政府系统内部数据开放风险防范的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协同管理体系。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细化保护数字政府中的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网络安全检测日常化和规范化制度,拓宽网络安全监测范围,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网络安全监测体制,厘清监管权力边界,构建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安全治理的预警能力和应急能力。

  四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政府治理转型。创新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构建更加敏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民生服务、社会安全、灾害预测、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政府治理方式更加多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重视对政府相关数据的挖掘与利用,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精确性;依靠先进技术对执法行为过程全程跟进,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

  六、“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保障体系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能力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贯彻到基层,把人民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解决在一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政府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二)组织人才保障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大“领头雁”培训力度,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机构整合与职能转变相协同,进一步梳理各层级政府部门职责,细化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完成机构改革后的配套制度、机制、技术、人员建设,规范各个部门之间的任务分工,实现权力与责任对等,避免责任真空,促进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推动政府机构协调运行,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机制,规范政府部门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使之作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落实好干部标准,提升干部队伍本领能力,完善支持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让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把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干部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斗争本领、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九大本领。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能力竞岗、业绩竞岗,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比选、竞争任职等方式,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以增长才干为导向,强化干部实际锻炼,教育引导干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成长进步,让有潜力的干部在急难险重的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应对复杂的局面中增强党性、磨练意志。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拓展基层干部发展空间。

  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发现、培养、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加强社会高素质人才的引进,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界限,放宽视野,拓宽渠道,畅通人才流动机制,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体系。

  (三)资金保障

  加强财源建设,增强地方财力,大力发展税源经济,不断探索和寻求财政收入增长点。第一,持续优化改善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改善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扎实推进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第二,把握政府目标与财政能力的关系,把握逐步退出和合理介入的关系,突出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布局,立足建立持续、稳固增长的收入机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确立政府支持的产业重点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财源建设的调控政策措施,保证财源建设的健康、长远、高效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第三,支持重点税源,巩固支柱地位。集中培植壮大纳税大户和主体税源,夯实工业企业的支柱地位,提高工业产品的市场关联性。加大科技投入,培植新兴财源,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发展技术密集型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加强资金使用效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第一,稳定财政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对比例。建立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适当控制市财政支出规模扩张速度,适应减税降费等带来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将财政支出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为长期可持续发展保留空间。注重预算绩效一体化源头控制,实现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的“前”约束;加强预算绩效一体化闭环管理,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第二,优化市、县(区)两级财政支出责任。继续推进更多财政支出领域改革,形成权责清晰的财政支出责任框架,确保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强化财政审计监督程序,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提高政府财政使用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第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对绩效目标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双监控”,强化绩效约束。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将节约的资金更多用于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建设,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

  (四)技术保障

  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进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级、各部门政府提供强大、高效、安全、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改变以往系统孤立、业务隔离、资源分散的局面。

  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交换,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各类工具手段,构建共享、开放、融合、创新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支撑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管理、非税支付、智能客服等系统,为各级、各部门政府和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公共应用支撑,逐步形成能力中枢保障。

  安全、标准、运维体系。强化安全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风险感知和自主可控能力,形成数字政府安全体系。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管用、实用的标准规范,全面推进各领域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建设。创新“管、运、建、研”分离的运营模式,科学系统规划建设运维体系,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行维护体系。

  (五)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保障

  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我市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推行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监督评议方式多元化机制。实现政府内部自我监督评议及外部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媒体等监督评议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突出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齐抓,创新考核方式和制度,杜绝形式主义督查,做到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三明确”。

  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奖励管理制度。统一归纳形成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评议考核指标和标准,特殊监管行业可适当设部分指标,将考核条件、考核程序、考核标准等内容具体化、统一化,设置合情合理的评价机制,体现奖惩效应,充分激励我市公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以加强政治监督为引领,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长治新时代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图文解读:《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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