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20-01228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1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5日
- 发文字号:长政发〔2020〕1号
-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晰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责任向基层单位延伸并层层细化量化,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细化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理顺并衔接好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水利、气象、住建、工信、市场、能源、文旅、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切实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构建形成覆盖所有安全监管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清单管理体系。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化量化其法定职责,强化企业法定安全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事故约谈、领导挂牌督办、警示教育、“一票否决”等制度。完善行业禁入、企业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建立依法依规追究事故企业责任工作机制,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重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严格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1个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指挥部例会、会商研判、督办督查等制度,形成分工负责工作格局。
(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按照新的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导则,督促指导各企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类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七)构建具有长治特色和优势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整合壮大市级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消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抗洪抢险等行业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建设一支“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成功通航有限公司为依托,以护林巡航救援为重点,支持培育建设全省装备最好、力量最强的通用航空应急救援队伍。以长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市县(区)一专多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以矿山、危化、森林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基础力量,以社会志愿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整合优化壮大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九)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针对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水库、尾矿库漫顶溃坝等事故灾难,防汛抗旱、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积极开展重大事故或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应急实战水平。
(十)推进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长治基地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地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0年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早日建成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和省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
(十一)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3年内建成全国应急管理“一张网”的部署要求,2020年基本完成长治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基本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横向协同、先进高效、安全可靠的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远程消防监控和消防物联网整体建设中统筹推进,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促进消防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源头治理
(十二)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贯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9〕13号)精神,制定全市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作指南,分解细化落实市政府13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内容、方式、程序等,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体系。继续在全市高危行业所有企业以及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十三)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加快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着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示范工程,积极推广5G通信和井下机器人在煤矿的应用,推广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钻场管理系统及供电、排水、通风压风自动化系统,建设智能化集控工作面。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推广多灾种耦合事故防控技术、有限空间作业防控技术等先进技术,建设安全生产智能系统、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事故隐患预测预警能力和安全风险感知能力。
(十四)建立健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依据行业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抓好整改,特别对重复出现的隐患,从该隐患的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的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标准、制度、人员、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进行整改,真正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十五)强化风险隐患源头管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认证机制,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六)落实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认真落实《长治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及相关行业实施指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分级管控,落实防治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四、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十七)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整治危化品企业和化工园区“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盲目引进接受其他地区淘汰的落后产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不实,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废处置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漏洞盲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等突出问题。
(十八)重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整治。整治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矿长第一责任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融合、假托管、违规外包等行为。扎实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十九)深化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非煤矿山重点加强地下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严防中毒及淹井、垮坝、坍塌、冒顶、跑车等事故发生。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消防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车、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以及三合一、民宿客栈等火灾隐患。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黑客运输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无资格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建筑物外围附着物坠落、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问题。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以及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民爆器材、教育、特种设备、文旅等其它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二十)引深自然灾害排查整治。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研究论证,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结合季节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在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暸望哨,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严格落实防火隔离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二十一)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设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坚持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反三非”、反“三违”活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等行为,并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措施,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十二)严厉事故处理。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第一时间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时间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高危企业整顿恢复机制,从严制定复工复产标准,真正做到不安全必整顿,不达标不生产。
(二十三)加强事故分析评估。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追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二十四)加强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加快适应“大应急、大安全”工作需要,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采取封闭教学、脱产培训、外出学习、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干部进行轮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
(二十五)强化应急管理资金保障。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重点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巡检会诊、企业整改落实”制度,聘请专家和服务机构,对高风险煤矿、化工、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开展专家体检式安全会诊,帮助企业破解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研究探讨保险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充分预防和化解安全事故,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积极组建全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才及专家资源,为全市应急管理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安全发展规划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提供现场检查、许可审批、预案评审、标准化核查、信息化建设、培训教育等提供技术服务。
(二十七)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落实全民安全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公益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煤矿、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5 .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灾害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八)建立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综合风险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部门趋势预测信息共享,推进综合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灾种和专家参与的灾害链风险研判工作格局。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或保障方案,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采购等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十九)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