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4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审改办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相应落实省政府决定取消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衔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市级承接11项,县级承接8项),并明确承接部门、承接措施等内容。同时,对落实取消事项、承接下放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调整权责清单及加强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三、征求意见情况

市审改办向12个县区和6个市直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经反馈后,均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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