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1112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26〕38号
- 主 题 词:废止 瓶装液化石油气 通知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长治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长治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办发电〔2023〕7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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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