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晋政办函〔2025〕54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长治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在决策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按相关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决策事项。在公众参与环节,应采取多种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要邀请具有专业性、代表性且中立的专家或专业机构;风险评估需运用科学方法全面预测和研判风险 。

二、实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若因实际情况变化,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承办单位要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充分阐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提升决策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等工作。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持续提升决策水平,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量落实落地。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长治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长治市“一城四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五个统一”实施办法

承办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7月底前

二、长治市数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承办单位:市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三、长治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承办单位:市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四、长治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五、长治市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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