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5340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3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25〕4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治市化工重点监控点的通知
潞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24〕16号)有关规定,经市直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将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长治市化工重点监控点。
请潞城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切实提高企业质量效益、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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