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经市政府同意 ,建立长治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政府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邢张朋   副市长

副 召集人:王爱军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   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文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瑞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周会彦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李文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调研员

              宋玉清   市司法局副局长

              牛利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苗红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苗利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柴中行   市能源局四级调研员

              姚建波   长治公路分局副局长

              史晓钟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晓东   长治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高速总协调)

              牛彦岗   潞州区副区长

              王练兵   上党区副区长

              张永刚   潞城区副区长

              张建军   长子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珍明   壶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彦罡   黎城县副县长

              王  林   平顺县副县长

              赵楠楠   襄垣县副县长

              郝宏德   武乡县副县长

              王丽萍   沁县副县长

              原恒伟   沁源县副县长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克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 ,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县区及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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