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长治市屯留矿区”等2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1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4日 



1.长治市屯留矿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pdf

2.山西省潞安矿区长子县慈林山煤矿煤炭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