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和《中共长治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长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拟对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教育局、长治市人民政府招商中心、长治市第九中学校和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 2023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预算管理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根据工作情况,会计监督检查可对被检查单位所属单位开展延伸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2021741

  联系人:宋 杰 王建锋

  长治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