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6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剑、市审计局局长贾文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前5个月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