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
执法检查暨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
张剑带队
10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暨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带队。
执法检查和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沁源县沁河源头、沁河生态公园及潞州区北寨村上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等地,重点围绕《条例》体制机制建设与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内容,实地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并就债券资金使用、隐性债务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情况等开展调研。
张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生态保护、发展建设与安全底线,一体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和政府债务规范管理。要坚持法治引领,紧扣要求,压实流域治理责任,以法治守护流域生态安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有限债券资金投向民生刚需、生态提质等重点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弱项,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强化债务管理、夯实生态治理成效,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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