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6〕9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对中共长治市委社会工作部、长治职业技术学院、长治市滨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治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进行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2007〕82号)等规定,对被检查单位 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等事项。根据工作情况,会计监督检查可对被检查单位所属单位开展延伸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2021741

  联系人:李强  王建锋

  长治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