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1472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 长治市公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03 发布机构: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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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管,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公布本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旅游从业者要守法经营;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2023年7月接举报,长治市某培训有限公司在无资质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线路广告,招徕41名儿童参加北京夏令营活动。经调查,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刘某某借在午托机构工作之便,以个人名义向游客宣传旅游线路,招徕32名游客参加临汾尧都古镇一日游,并从中获利。经调查,刘某擅自招徕游客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600元,并处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该公司名义在微信小程序中宣传旅游线路,招徕13名游客参加“冰雪亲子营”旅游,提供旅游服务并获取返利。经调查,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