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1、进入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2、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3、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4、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5、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6、老人再婚免婚姻登记费;

7、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8、其他优待事项。

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1、享受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优待项目;

2、可免费进入长治市各旅游景区;

3、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5、单独居住的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优待服务

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的优待服务

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