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范围、标准及时限
(一)补助对象
在山西省内开展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2025年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2万元)、快递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
(二)补助范围
2025年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本县(区)域以外地区的我省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物流快件,发货地需在山西省域内。具体包含以下种类:
1.小麦、玉米、燕麦、荞麦、藜麦、稻米等粮食及初步加工制成的米、片、粒、碴、面粉。
2.大豆、绿豆、红豆、豌豆、黑豆等食用豆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豆粉、豆芽、豆泥、豆腐、豆干、豆皮、豆腐串、腐竹、腌制豆类。
3.土豆、红薯等薯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薯片、薯条、粉条、淀粉。
4.各类蔬菜、野菜、菌类、香料植物及初步加工制成的净菜、切割蔬菜、干菜、腌菜、干货调料。
5.水果及初步加工制成的果干、冻干、果脯、果膏、原浆果汁。
6.核桃、花生、瓜子、榛子等各类坚果、果仁。
7.各种鲜花、干花。
8.胡麻油、亚麻籽油、菜籽油、芝麻油、核桃油、火麻油。
9.各种药用植物及制成的片、丝、块、段、粉等中药材和药茶。
10.牛、羊、驴、鸡、鸭、鹅等各种畜禽类动物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11.各类鲜蛋、冷藏蛋及制成的腌制蛋。
12.鲜奶及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
13.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蜂王浆。
14.鱼、虾、蟹、鳖等水产动物及初制品。
15.蚕、蚯蚓等养殖类原始产品以及蚕茧制成的生丝、丝绵。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物流快件给予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四)补助时限
补助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流程
步骤一: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资金申报材料,并按期向登记注册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
步骤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金申报材料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资金申报数据并向市商务局提出资金申请。审核数据量大时,可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审核工作。
步骤三:市商务局会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申请相关材料和数据的复审工作。
步骤四:市商务局的审核结果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反馈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
步骤五: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接到市商务局关于拨付补助资金的通知后,会同县级财政部门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补贴资金采取“预拨+清算”模式下拨至县级财政。
(二)时间安排
2025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分四批进行申报。
第一批:4月10日—25日,经营主体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1—3月期间上行快件的资金申请资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料,确认补贴资金金额,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5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
第二批:8月10日—25日,申请4—7月期间的上行快件补贴资金(审核流程同第一批,下同),于9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
第三批:11月10日—25日,申请8—10月期间的上行快件补贴资金,于12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
第四批:2026年1月10日—25日,申请2024年11月—12月期间的上行快件补贴资金,于2026年2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
首次申报时尚未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待条件满足后在下一轮申报时将之前产生的快件一并申报。
附件: